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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准备修订五法给“动武”撑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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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5-15 19:01:05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日本准备修订五法给“动武”撑腰


作者:蒋丰  来源:日本新华侨报网  发布时间:2014/05/04 8:35:05

日本共同社4月30日消息,据日本执政党相关人士透露,安倍政府为解禁集体自卫权,正考虑在内阁会议决定修改宪法解释以解禁集体自卫权之前制定的“政府方针”中,写入研究修改《自卫队法》、《联合国维和行动合作法》、《周边事态法》、《武力攻击事态法》和《船舶检查活动法》等五项相关法律的内容。


日本政府认为,为解禁集体自卫权,需要对总计超过十项相关法律进行修改,原计划在临期国会上统一处理。受执政两党协调受阻影响,政府将修改范围缩小至五项。这些对扩大自卫队任务和讨论修改规定自卫队与美军职责分工的《日美防卫合作指针》而言必不可缺。


兵马欲动,法律先行。为了能够行使集体自卫权,日本政府决定修订的这五部法律,既是一步一步为自己松绑,也可以看作是法法针对钓鱼岛。对此,人们不禁要问:日本这是要用法律为武力护航吗?


拟修订的《自卫队法》,将重点针对当非正规武装集团占据离岛的“灰色事态”发生时,授权自卫队采取相应的“对抗措施”。“灰色事态”是指尚未到达武力攻击程度的低强度的侵害。例如在钓鱼岛问题上,日本有军事专家就提出,中国很有可能会采取派遣特种部队秘密登陆的方式来谋求实际控制,而这种方式按日本现行法律,自卫队无权动用武力。因此,拟将修改的《自卫队法》可能会对此情形新增“对抗措施”,允许自卫队使用必要的武器以达到驱除的目的。


拟修改的《联合国维和行动合作法》,将有可能重点对“驰援警卫”进行明确和授权。日本防卫相小野寺五典4月29日曾表示,有必要在法律上允许“驰援警卫”,以便在参与联合国维和行动的他国部队遭遇武装袭击的情况下加以支援。可是按照日本《宪法》第9条关于禁止在海外使用武力的规定,日本自卫队在海外执行任务时,除正当防卫等情况外不得使用武器,更不允许“驰援警卫”。日本此次修改《联合国维和行动合作法》,大有架空《宪法》第9条的意图。


计划修改的《周边事态法》也是来者不善。据透露,《周边事态法》拟扩大日本自卫队的活动范围以及合作国家的范围。根据现有法律,当日本周边地区发生对和平及安全产生重大影响的事件时,自卫队只能在没有战斗行为的日本领海向美军提供补给和武力支援。而现在,日本不仅打算将提供支援的范围从领海扩大到公海,而且还打算将合作对象扩展到美国以外的国家。


至于《武力攻击事态法》,预计将着重研究美军舰船遭到第三方攻击时自卫队的防护任务;《船舶检查活动法》,将增加自卫队认为“有必要时”可对他国船只进行现场搜查的内容。可以说,都是为日本自卫队实现海外扩张甚至“动武”撑腰。


由于安倍政府“解禁集体自卫权”的计划尚未得到国会的通过,日本此次计划修改五部法律,既是想从外围突破,为其下一步推动“解禁集体自卫权”做铺垫和准备,同时也是想在奥巴马近期访日首次承认钓鱼岛适用于日美安保条约之际,通过完善国内法律来加强对钓鱼岛的防卫。有了这五部法律的底气,日本自卫队无疑将会更加肆无忌惮,东亚安全局势也将因为日本的搅动而充满更多的危险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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