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不明白美国政治。如果奥巴马是一位白人总统,他提出的每一项行政计划会遭到如此强烈的反对吗?从拯救美国经济计划开始,到医改和移民改革,奥巴马提出的议案几乎没有一项计划是可以顺利通过的。就连应由联邦政府执行的移民法应由谁来执法这么明显的事情竟然闹上最高法院,而且奥巴马政府最后竟闹了个实际败诉。当这样的总统怎样带领美国走出困境?记得克林顿当总统的时候曾把移民法中的245i 条款强行打开,国会顺利地通过。没看见有人将这事闹到最高法院去。什么是种族歧视?美国第一位黑人总统与国会和最高法院中的白人之间的冲突难道仅仅是政见和理念的不同吗?美国的选民当初选一位无法行政的总统,难道是因为当时的美国经济还没有触底的迹象?怎么觉得有点像美国奴隶社会时代,锄地施肥的事由黑人做,摘果子的事由奴隶主自己来?这是不是美国法律禁止的种族歧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