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上听中文广播,说得是美国有位黑人法官,广播里说得有名有姓,我给忘了。他小时候非常淘气,典型的坏孩子。上课自己不读书不说,还经常扰乱课堂秩序,闹
的其他同学也无法上课。老师拿他一点办法都没有。有次这孩子到图书馆闲逛,抽出书架上的一本书,翻了翻,挺感兴趣,就把这本书偷了出来,回家读。读完之
后,又偷偷的放回到原来的位置。他一看天不知,地不晓,又接着偷这位作者的另外一部书,回家读。就这样偷来还去,他改变了自己,变成了一个爱读书的孩子。
最后成了一位法官。
无巧不成书,在他偷第一部书的时候,就被他的一位老师看到了。这位老师并没有因为他是出了名的坏孩子,就抓这个偷书
贼。而是让他把书成功地偷了回去,又悄悄地还回来。不仅如此,这位老师还不辞辛苦,到处寻找这位作者的书,找来后放到他偷书的那个位置上,方便他下一次顺
利地偷出去。
如果当时这位老师一念之差,在他第一次偷书的时候依法规抓了他,这个孩子的命运就难说了。人们定法制规的目的,在于使人弃恶从善,造就人。日常生活当中,什么时候依法,什么时候用人情,很难运用得恰到好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