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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30日,在被学校停课一周后,山东聊城第三中学高三学生冯小田(化名)选择喝下百草枯自杀。虽然家属将其紧急送往济南市齐鲁医院救治,但因过量服用百草枯导致不可逆转的肺部纤维化,12月15日,冯小田还是因为病情过重离开人世。
12月24日,天目新闻记者在山东聊城见到了冯小田的妈妈岳华(化名),她依旧精神恍惚,面容憔悴,提及儿子几度哽咽。三年前她的丈夫因病去世,如今儿子也因意外离世,这对她而言无疑是雪上加霜。岳华说,“我儿子自杀起因于班主任命令其回家检讨,但迟迟未通知他何时返校,他本就是高三学生,这一耽搁他很怕跟不上学习进度了,这才导致最后压力过大走向轻生。”
事发后,天目新闻记者曾致电聊城市教育和体育局,工作人员回应称,教育局对此事十分重视,已派驻相关领导入校调查。12月24日下午,记者陪同家属见到了聊城市教育和体育局副局长田凤奎,他表示,“在此次事件的处理上,学校的确负有一定责任,教育局也非常能理解家属的心情,希望通过沟通协调,为家属提供一定程度的经济补偿。”
事发原因很明确,冯小田晚自己讲小话,班主任叫家长来训话,其中冯小田和在场的英语老师起了争执,班主任逐责令家长把学生带回家。冯小田离开学校后,暂时从市区回到老家,等待班主任返校通知。记者在岳华提供的和梁老师的聊天记录中看到,11月23日至29日,岳华曾多次询问梁老师孩子何时能返校:“梁老师您好,处理的怎么样了?”“梁老师,明天能去了吗?都怪我没有教育好他,他自己反省了一天也知道错了,能给孩子一次学习机会吗?”“梁老师,他已经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写了一次又一次的检讨书你看看可以吗?不行再让他重写。”……而连续几日梁老师曾回复过,“不能,这个听领导通知。”之后,对于岳华的大多消息梁老师便并无实质性回复。
江苏大楚律师事务所刘录律师在接受天目新闻记者采访时分析称,“学校和老师存在明显过错。”刘律师表示,对于违反学校纪律,情节似乎并不严重的学生,惩戒过于苛责。惩戒目的应当是善意、正当、适度,而不能无度或者刁难。尤其学生在家反省超过一周后,在学生和家长多次提出返校、回归集体时,被“莫须有”拒绝,学生可能认为被刁难或者报复,内心产生痛苦、焦虑,由失望到绝望,最后不堪精神压力自杀,与学校和老师的不当惩戒行为具有一定因果关系,学校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刘律师说,“老师应当受相应行政处理。从过错程度和原因力大小等角度分析,学校和教师教育管理和惩戒不当,是引起学生自杀的原因之一,但选择自杀的结果,并非学校或者老师主动追求为之,而是具有一定的偶然性和意外性。”
编者评论:学校好大的官威,班主任好大的官威,这些学校官僚主义分子改革开放以来就把自己当成学生的统治阶级了,连家长一同被视它们的统治对象了。学校哪来的权力让学生停课呢?教育部的《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现在规定最严的停课时间不得超过一周,而冯小田被学校停课已经超过一周了。这些学校领导和老师,根本不是考虑如何教育好学生,而是如何能够为所欲为显示自己的官威。
教育局副局长的表态也不对,也是一种官僚主义的搞法,出了事,就用钱摆平,这不是官僚作风是什么呢?难道就不知道反思自己工作中的错误吗?!这一事件说明聊城市的教育系统存在严重的官僚主义作风问题。
在这里,鄙人认为,《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停课一周这个时间是不可取的,最多停三天,还得规定特别严重的情节才适用。《教师法》里绝对不能出现这种错误。
同时,无论是《科技进步法》还是《教师法》都要求相关人员认真学习,行政机关,执法机关要严格执行,要杀鸡给猴看,抓几个典型,以起到执法的示范作用,和对犯罪分子的震慑作用。改革开放以来,科技系统和教育系统是两个被官僚主义毒害极深的系统,它们有法不依已经是一种习惯了啊,很难清醒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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