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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海问题讨论(备份)

已有 7486 次阅读2015-9-17 01:08 |系统分类:网事江湖| 南海问题

日志

读《中国政府拒绝参与国际海洋仲裁后果分析》的看法

热度 5已有 2887 次阅读2015-1-4 12:23 PM |系统分类:时事政治

     LAO的原文在 http://www.bian-wang.com/discuz/home.php?mod=space&uid=10006&do=blog&id=19&_dsign=7cc8a6c7
结论是【中国政府拒绝参与国际海洋仲裁会有严重的后果。】

    菲律宾就南海问题向国际法庭提起诉讼,中国政府的做法是:不理睬菲律宾,而是以菲律宾打官司为由不再与菲律宾进行会谈,强制驱离菲律宾船舰,开始大规模填海造岛。中国依国际法占尽上风。

    专家也分析说支持菲律宾打国际官司是一个死胡同,菲律宾打官司反而会触怒中国、自找苦吃。http://nationalinterest.org/feature/the-philippines-massive-lawfare-blunder-the-south-china-sea-11837 理由是中国在加入联合国海洋公约时把相关海上边界争议排除在公约的管辖范围,相关岛屿的主权问题也超出了国际法庭的管辖;即使国际法庭裁决菲律宾获胜,中国也有充足的法律依据不接受法庭的裁决。菲律宾说的中国不遵守国际法庭裁决名声会损失,专家也列举了很多例子分析了,影响即使有也很小。

   岳东晓对菲律宾以及日本的类似国际法诉讼的观点与专家有些类似,他说 “联合国常任理事国可以任意否定国际法庭的判决。美国就曾多次否定国际法庭针对美国的裁决。菲律宾的法律途径是死路一条。”http://www.zhenzhubay.com/blog-2-11401.html 。还说 “中国二战5大战胜国之一,是常任理事。因此,上联合国中国永远不会输。就算国际法庭多数同意把钓岛判给日本,中国也可以一票简单否决。从中国角度,上联合国似乎是颠倒了自己的胜者身份,自贬为诉讼人。非常任理事国可能去联合国告常任理事。但当然是不会成功的。” http://zzwave.com/blog-2-4575.html 

   我不由得想起了桑兰案,莫虎在桑兰案中首先打的是管辖权,这个阶段都不提案情,也不用向法院递交涉及案情的法律辩论。薛伟森这方没有先去辩论纽约关于性侵的法律,而是先说美国法院管不到他香港人。法庭没有管辖权别的都不用说了,这应该是律师的常识,不然法庭管辖权都没定,却递交应诉书不只是 putting the cart before the horse,而且等于接受了 consent to 法庭的管辖权。同样,中国针对菲律宾的国际法诉讼不承认管辖权,说国际法庭以及相关公约根本管不了这事。在这个管辖权上,国际法庭对中国就起不来强制作用。中国可以按联合国的 constitution 依法一票否决安理会的任何强制性措施。

   LAO的《中国政府拒绝参与国际海洋仲裁后果分析》  (http://www.bian-wang.com/discuz/home.php?mod=space&uid=10006&do=blog&id=19 )说“中国政府拒绝参与国际海洋仲裁会有严重的后果”。我认为本来中国不去当被告根本没事,如果像LAO说的一样以为缺席后果严重而去应诉,那就是等于承认了国际法庭在这个问题上的权威。假如中国应诉了接受了国际法庭对这个争议的管辖,然后国际法庭判菲律宾赢,那时候中国不接受裁决结果才是自打耳光。

   如果中国听了LAO的把自己的南海主权交给国际法庭仲裁,先不说最后法庭怎么判、中国面对可能不理的判决结果怎么办,至少中国在这个仲裁过程中不可能开始大规模强制维权的行动,而菲律宾可以在仲裁中拖延时间。LAO读法律条文可能很仔细,但是分析感觉有所欠缺。

后记:至少有几年没有关注过时事政治,4、5自然段对相关知识的理解来自于桑案期间阅读的一些文章。前几天谈到知识与见识,目前在美中网基本上看不到时事政治的稍有意思点的回贴或者文章,就把LAO的文章翻阅了一遍,找一篇来写写看法。

顺便介绍一下珍珠湾曾经的两场辩论:
1、毛泽东时代的经济成就(菜鸟人生PK清风硕士)
http://zhenzhubay.com/topic-1.html

2、基督教与科学之
http://zhenzhubay.com/topic-16.html

发表评论评论 (108 个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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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方枪枪 2015-2-16 04:11 AM
忆江南: 确实,人与人之间的运转机制真的是不一样。
方枪枪 2015-2-6 12:37 PM
    希望学院派不要像江南七怪一样,一入江湖,道德观就被黄药师他们嗤之以鼻不说,还差点 ...
这就是了。不是运转机制不一样,你就不会认为这话有什么问题了,我车门关得快,你琢磨得也快。你就不愿意摘出另一些友好的话。
当然你对我的“揭露”也显得你很优默,呵呵。就是不知道效果会不会不好。
如果你说你的朋友不能承受讨论中这种轻程度的玩笑话,可以先打个招呼的,我会照顾小姑娘的情绪。LOL。

你的风格是爱琢磨,包括质问岳为什么不放链接也说明了这一点,所以我们也说不到一起去。至于这一贴,就不用再琢磨了。你笔调一向含蓄优默,一定能令你和你的朋友你一句我一句开怀。只是对无条件友善帮助过你的网友悠着点,也许看起来好看点。至于我们,本来就不在意对方对自己是什么看法,对话来对话的实际效果就是给别人看。
    因为从今年以来我就基本上不跟任何非实名网友通邮了,所以只有写在这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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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忆江南 2015-2-13 11:11 PM
方枪枪: 你删除 回复 忆江南 是在国内半夜时间写吗?早点休息吧,不要影响生活。看起来你确实有一肚子的怨气一肚子的委屈,在岳先生和我的伙伴之间斡旋试图排解几年来的 ...
确实,人与人之间的运转机制真的是不一样。
方枪枪 2015-2-6 12:37 PM
    希望学院派不要像江南七怪一样,一入江湖,道德观就被黄药师他们嗤之以鼻不说,还差点就被小小的梅超风打死了。 
方枪枪 2015-2-12 06:55 PM
    南海问题上,我发的文和后来的讨论的意图是借此弄一个有些质量的讨论并改善关系。
回复方枪枪 2015-2-12 05:44 AM
你删除 回复 忆江南 是在国内半夜时间写吗?早点休息吧,不要影响生活。看起来你确实有一肚子的怨气一肚子的委屈,在岳先生和我的伙伴之间斡旋试图排解几年来的矛盾和纠纷。那我希望LAO和999,作为我的伙伴,给我一个面子,再次努力回到与你和岳“平静友好的交流探讨”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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像关车门都关得快的人,有时候你不费心多琢磨一下,还真不懂这些言外之意什么的。LOL
也许人与人之间的运转机制真的是不一样。
回复方枪枪 2015-2-11 06:48 PM
岳东晓: 支持!LAO的态度确实应该自我反省,不过我看他也是有点急了。你显然对南海问题并没有太多研究,但一出手就见识不凡,提出”不参加仲裁+撞船“的主张。而中国政府 ...
我都忘了这个讨论的具体细节了,可能不值得认真吧。也对目前另外展开的讨论内容不了解,外行只看各人的风格吧。但凡一个讨论只是为了证明对方愚蠢,也就只能当个不能认真和不值认真的笑话看了。  zzwave.com 祝你玩得开心。
 zzwave.com
回复岳东晓 2015-2-11 04:55 PM
方枪枪: 也不需要再平静友好交流探讨吧。
虽然不会再认真来讨论什么,但也许将来我还会有看笑话、加入不平静友好交流的可能。
这个早写好了,本来还有更实在的资料可以发 ...
支持!LAO的态度确实应该自我反省,不过我看他也是有点急了。你显然对南海问题并没有太多研究,但一出手就见识不凡,提出”不参加仲裁+撞船“的主张。而中国政府竟然进行了实验验证。这叫人情何以堪呢?  zzwave.com
回复岳东晓 2015-2-11 04:47 PM
忆江南: 你是在国内半夜时间写吗?早点休息吧,不要影响生活。看起来你确实有一肚子的怨气一肚子的委屈,在岳先生和我的伙伴之间斡旋试图排解几年来的矛盾和纠纷。那我希 ...
其实上网嘛,大部分情况下也就是好玩。大家应该有点承受能力,辩论激烈点无所谓的。再者,严以对人宽以律己是很多人的通病。自诩学院派也是人嘛,[学院派]辩不过开始恼怒是能理解的。            那是一种自我保护也是变相认输。

我一般是不会主动攻击人的,但有时我的反击有点不成比例,这个力度控制我还在练习掌握之中。

不过,我一向拒绝与心术不正的人交流。心术不正而又语言龌蹉、素质、智力低下的就更懒得理睬了。
回复方枪枪 2015-2-11 03:54 PM
忆江南: 你是在国内半夜时间写吗?早点休息吧,不要影响生活。看起来你确实有一肚子的怨气一肚子的委屈,在岳先生和我的伙伴之间斡旋试图排解几年来的矛盾和纠纷。那我希 ...
也不需要再平静友好交流探讨吧。
虽然不会再认真来讨论什么,但也许将来我还会有看笑话、加入不平静友好交流的可能。
这个早写好了,本来还有更实在的资料可以发出来进行对比,但那样未免显得太过正式。我能把握自己的时间,在现实中需要走几步的人,半夜都要加班,也必然有工作间隙的休闲时光。我现在也没有那么高尚去斡旋,摆在这里还有给不清楚的人看看的意思。
回复忆江南 2015-2-11 03:46 PM
方枪枪: 我索性一次把话说完算了,不然你的伙伴长期以来站在道德制高点嘲笑岳东晓,到不是看了为他觉得不公平,而是觉得从了解一些事的人的角度来看,有点看不过去。

1 ...
你是在国内半夜时间写吗?早点休息吧,不要影响生活。看起来你确实有一肚子的怨气一肚子的委屈,在岳先生和我的伙伴之间斡旋试图排解几年来的矛盾和纠纷。那我希望LAO和999,作为我的伙伴,给我一个面子,再次努力回到与你和岳“平静友好的交流探讨”中。
回复方枪枪 2015-2-11 03:24 PM
忆江南: 我什么时候说过这话?
我索性一次把话说完算了,不然你的伙伴长期以来站在道德制高点嘲笑岳东晓,到不是看了为他觉得不公平,而是觉得从了解一些事的人的角度来看,有点看不过去。

1、你在2013年6月3日去珍珠湾说过
http://www.zhenzhubay.com/home.php?mod=space&uid=16380&do=blog&id=15565

2、你在2014年3月份之前(岳东晓第一次来这里之前)也不止一次去过珍珠湾发言,用你对我这篇博文最先的错误解读来讲,每个人都能看出你的博文不是为了讨论,而是有“情绪”,是所谓的“以彼之道还治彼身”。可能用学院派的观点来讲,是不值得被尊重的。

让我来看看岳东晓给你的回贴,不及你的伙伴用词的激烈程度一半:
不要这么激动嘛。我并没有说你在骂街,但你的某些辩论方式有向骂街发展的趋势,什么“大人和小孩打架,丢份”,什么“无稽之谈,不值一驳”之类,胸脯拍得砰砰响是没有用的。这篇文章,建议你读读http://www.zhenzhubay.com/blog-2-15567.html

你有什么实质性的观点可以拿出来。
-------------------

3、在美中网,岳东晓发过一些不被你们认同的文章,比如汉奸,比如桑案双方看好自己的“狗”,这两篇,总体来讲就是这两篇言辞比较激烈。另外大概将对一种现象中的一种人总体称作“阴沟里的老SHU”,没有具体指向具体网友。
   前不久,在他承认以前对LAO的言辞反应过激时(请注意是反应过激,不是他主动说一些让对方受不了的话)我曾向岳东晓说我所谓的“以前的朋友”心地善良,在美中网属于比较就事论事,嘴坏心直,
   但是当他开放在美中网的所有博文后,我浏览了一遍,我认为除非999向他道歉,否则他没有任何理由回复999的任何问题。(以前的陈芝麻烂谷子已经翻篇了,本可以不提,但是却是有些事的诱因所以也不得不提)
     1)张贴从别处找来的含有对他家人内容的贴子(里面有所谓的将要流落街头之类),虽然贴里关于他家人的那些话是有些人在别的网站发的,内容也不实。我没有看到岳东晓的言词激烈过他一分。采取的是删贴,最后反复张贴,他就不删了。
2)另一种骂他的方式:选择题。
其实A)B)C)多种选项,不是对文章内容的讨论,包括什么黄贱(用的这个谐音),也把他的名用什么方式放进去了。
3)母牛生殖器。
4)诗,诗中也包括母牛生殖器。
5)即要当婊子又要立牌坊。
6)各种有“创意”的骂法。

他的反应都没有同样骂回去,而是有的删,有的干脆不回应,少量的回复了,但是绝对没有用同一方式回击过去。在有一定回贴价值的对文章有看法的正常贴后,还进行了回复。

你,也作为对他的含有”狗“论的文章进行过一些反击,比如他是狗的证明。

再来看看SCA5的那件事,你的确在他写文后去跟过一个贴,贴的内容相对友好。而且向他发过邮件。

在他来SCA5的贴时,还没有收到那封邮件。
在文章下,LAO所做的不是友好的提出对文章的意见,而是先打了个分,逻辑能力C,什么能力多少。
且不说他有没有资格打分,打的分切不切实,开篇这样讲,多少可以让人觉得一是潜意识里抬高自己的学识,二是玩笑的方式贬低别人的成果。假如一开头就具体谈文章里哪里哪里也许这样改比较好一点,礼尚往来可能第一眼不会感觉很差。在他当时的切身感受里就是应该大家都写,或者把精力放在怎么促进上作一些有益的事,而不是打分,谁的逻辑比谁的高,显得谁比谁行。
   在博文下,都是些曾经对他作出1、2、3点事件的人,他不会没有印象,他凭什么认为这些人一定是友好的?第一观感就是这几个人又在一贯的唱几人传,你讥笑来我讥笑去。
当时他没有向LAO道歉(现在看来其实也许并不需要道歉),但你们有的无的,语带双关,也在九个月里,做了不少,他都没回贴,后来也没回他的贴。

我说这些不需要你认同,是我的观感。
尤其是当LAO对他说”你惯用的人身攻击和人身羞辱把戏不会把你历史法律错误掩盖住的“这句话,感觉颠倒了些什么。

像我接触的全是PE辅助方面的律师,他们就只精通PE方面的业务,商业方面的。我完全不跟民事律师打交道,但也没有哪一个有过几面之缘的朋友轻易的对我的为人处事提出忠告。比方,不轻易原谅朋友的人不会有真正的朋友。
我也经常八卦和掺与网上一些是非,但是多是在有纠纷的时候,或者看笑话时针对一件具体的事,针对攻击过我或者骂过别人的人我会有一些嘲讽(持续时间也不会很长)

不要说你们现在的讨论和他讲的要表达的是不是一回事,谁赢谁输,就算是赢了,其实也并不需要CARE。


我目前的直觉就是不喜欢这种搞法。感觉不光明,不正面,虽然有时IMAN和他打斗,草包蠢货满天飞,但是感觉不一样。

大家都很忙,下了网也许就各奔东西了不会再联系,虽然是有血有肉的人,但对我来讲如果不是朋友,也就成了一个个ID。不影响生活就算了。
回复岳东晓 2015-2-11 03:07 PM
方枪枪: 把彼岸网曾经在珍珠湾说的话放在这:

您跑过来就说我骂街,令人惊诧。以前听说过有的女士动不动就说别人非礼,但您毕竟是个有力量的男人,怎么居然也空口无凭, ...
哈哈。这个都找出来了。我是这么回应的


岳东晓 2013-6-3 10:41

不要这么激动嘛。我并没有说你在骂街,但你的某些辩论方式有向骂街发展的趋势,什么“大人和小孩打架,丢份”,什么“无稽之谈,不值一驳”之类,胸脯拍得砰砰响是没有用的。这篇文章,建议你读读http://www.zhenzhubay.com/blog-2-15567.html

你有什么实质性的观点可以拿出来。
回复忆江南 2015-2-11 01:39 PM
方枪枪: 把彼岸网曾经在珍珠湾说的话放在这:

您跑过来就说我骂街,令人惊诧。以前听说过有的女士动不动就说别人非礼,但您毕竟是个有力量的男人,怎么居然也空口无凭, ...
我什么时候说过这话?
回复方枪枪 2015-2-11 04:19 AM
岳东晓: LAO把我的这段话看成人身攻击,我也感到不解,不过我不想跟他纠缠是不是攻击,只想搞清他的观点。

我认为我的这段文字完全是客观陈述,没有任何人身攻击性。我 ...
把彼岸网曾经在珍珠湾说的话放在这:

您跑过来就说我骂街,令人惊诧。以前听说过有的女士动不动就说别人非礼,但您毕竟是个有力量的男人,怎么居然也空口无凭,就要做出一付很受伤很委屈的样子呢?不管怎样,如果我文中有任何言语冒犯了您,在这里我就先跟您赔个礼道个歉了。

您问我有什么实质性观点,这句话问错了。辩论就是要把对方驳倒,自己有没有什么实质性观点并不重要。-----------看看,资态多高,你把骂街改成“人身攻击”回赠你的对手好了。
回复方枪枪 2015-2-11 03:45 AM
岳东晓: 我在  http://www.bian-wang.com/discuz/home.php?mod=space&uid=9999&do=blog&id=974&_dsign=f25a17d4

给LAO两个 是否问题,看他怎么回答吧。 ...
学院派有时很曲折。
就像你从网站首页找到磕头贴再正常不过,却问你是否谷歌来的(因为上次讨论你是谷歌找到的SCA5,所以正好借用这典故),并以此侧面说明一下你找贴的途径到底是什么。你进行这样的弯弯绕对话,是很好笑的。

你无非两个途径
一是自己翻到的
二是我觉得好笑与你分享(实名朋友分享公开网贴中的乐事再正常不过)

SO WHAT?
回复岳东晓 2015-2-11 03:10 AM
方枪枪: “岳的草包说是有点情绪很正常”,同意。只是照岳先生理科思维所订的标准,作出这样的断言是要给出证明的。如果他证明的结果适得其反,那就要质疑他的理科思维了 ...
我在  http://www.bian-wang.com/discuz/home.php?mod=space&uid=9999&do=blog&id=974&_dsign=f25a17d4

给LAO两个 是否问题,看他怎么回答吧。
回复方枪枪 2015-2-11 03:01 AM
岳东晓: LAO把我的这段话看成人身攻击,我也感到不解,不过我不想跟他纠缠是不是攻击,只想搞清他的观点。

我认为我的这段文字完全是客观陈述,没有任何人身攻击性。我 ...
“岳的草包说是有点情绪很正常”,同意。只是照岳先生理科思维所订的标准,作出这样的断言是要给出证明的。如果他证明的结果适得其反,那就要质疑他的理科思维了。-------------估计之前你过来“反思”,对方的客套话也不是真心的,呵呵。,

看来现在的讨论陷入了纯粹Semantic的争议,已经失去了原有的意义。其实这个辩论有不少对未来事态发展的预测,时间自然会证明一切。
即便如此,还是要感谢你加入辩论。作为旁观者,我从岳先生和LAO的你来我往中获益良多。------------这也是个客套话。

这个文章在我在这里第一次读的时候我就知道要出问题,因为我如果不去修改你的这些错误,这里的读者将认为我认同你的法律介绍,考虑你的面子,不知如何处理,至到昨天夜里。

你惯用的人身攻击和人身羞辱把戏不会把你历史法律错误掩盖住的,只能是欲盖弥彰。---------这证明之前的是客套。
回复方枪枪 2015-2-11 02:48 AM
岳东晓: LAO把我的这段话看成人身攻击,我也感到不解,不过我不想跟他纠缠是不是攻击,只想搞清他的观点。

我认为我的这段文字完全是客观陈述,没有任何人身攻击性。我 ...
 zzwave.com
回复岳东晓 2015-2-11 02:42 AM
方枪枪: 你回去看看是谁给出的两个案子的名称及部分判决内容? 是本人。你只是跟在后面查资料。
http://www.zhenzhubay.com/zzw/upload/up/2/684d696.jpg

PBS的历史知识 ...
LAO把我的这段话看成人身攻击,我也感到不解,不过我不想跟他纠缠是不是攻击,只想搞清他的观点。

我认为我的这段文字完全是客观陈述,没有任何人身攻击性。我在点明之前,LAO认为【这个案件只是要求Georgia 州释放判刑的传教士】,LAO的这个陈述是我说他【明显不知道Worcester 案的意义,也不知道该案背后的推盘手是切诺基人】的依据。

Ref: http://www.bian-wang.com/discuz/home.php?mod=space&uid=9999&do=blog&id=974&_dsign=f25a17d4
回复方枪枪 2015-2-11 02:34 AM
忆江南: 好好好,明天我写一篇文,对人身攻击给个定义。如果岳先生愿意分享的话,可以给我们一个基于理科思维的定义。 ...
这个你该要LAO起草,而不是他。相信他的定义一定会更完美。
回复忆江南 2015-2-11 02:32 AM
方枪枪: 你回去看看是谁给出的两个案子的名称及部分判决内容? 是本人。你只是跟在后面查资料。
http://www.zhenzhubay.com/zzw/upload/up/2/684d696.jpg

PBS的历史知识 ...
好好好,明天我写一篇文,对人身攻击给个定义。如果岳先生愿意分享的话,可以给我们一个基于理科思维的定义。
回复方枪枪 2015-2-11 02:27 AM
忆江南: 假如从来不是,那也就没有什么遗憾了。
你回去看看是谁给出的两个案子的名称及部分判决内容? 是本人。你只是跟在后面查资料。
http://www.zhenzhubay.com/zzw/upload/up/2/684d696.jpg

PBS的历史知识给你补课正合适。在我点明之前,你明显不知道Worcester 案的意义,也不知道该案背后的推盘手是切诺基人。不知道其实没有什么,不懂装懂就不好了。

你好像把我最初拷贝两个案子的判决内容当成了PBS链接的内容,这说明你对案件名不敏感啊。
---------------------------------
为什么LAO把这称作人身攻击呢。而对我的不是,是一种评价。上次草包说之前,有人评他的逻辑打C算不算人身攻击?而之后说他要当婊子又要立牌坊算不算人身攻击和骂人?你们真的在道德上比岳站得更高一些吗?
回复方枪枪 2015-2-11 02:17 AM
忆江南: 假如从来不是,那也就没有什么遗憾了。
当然,比当伪君子好。
回复忆江南 2015-2-11 02:16 AM
方枪枪: 不行,应该说从来不是。
假如从来不是,那也就没有什么遗憾了。
回复方枪枪 2015-2-11 02:13 AM
忆江南: 过去的朋友,可以这么称呼吗?
不行,应该说从来不是。
回复忆江南 2015-2-11 02:12 AM
方枪枪: 当时就给了。如果你认可的话。
呵呵。
我只知道我没有任何做错的地方,也非常友好和直白的参与了讨论,没有任何关于论题外的人身攻击。你为何把精力花在解读我不 ...
过去的朋友,可以这么称呼吗?
回复方枪枪 2015-2-11 02:06 AM
忆江南: “岳的草包说是有点情绪很正常”,同意。只是照岳先生理科思维所订的标准,作出这样的断言是要给出证明的。如果他证明的结果适得其反,那就要质疑他的理科思维了 ...
当时就给了。如果你认可的话。
呵呵。
我只知道我没有任何做错的地方,也非常友好和直白的参与了讨论,没有任何关于论题外的人身攻击。你为何把精力花在解读我不友好上面,对LAO的态度视而不见呢?

当然你可以说这不是骂人, 是对我的评价,正如你的君子小人篇里的妇人之仁一般。

然后可以在公开场合称你们是我的朋友。还断言我不会有真正的朋友。我恰恰认为你们是真正的伪君子

对不起这不是骂人,这是一种个人评价。
回复忆江南 2015-2-11 02:01 AM
方枪枪: substantial arguments have been reduced to a semantic dispute是没关系,你们学院派别试图骂人,骂完了再讥讽就行了。

要不我也解释岳的草包说是有点情绪很 ...
关于骂人,理科思维的定义是什么?你指称的“骂人”,我怎么觉得是对个人的评价呢?

“岳的草包说是有点情绪很正常”,同意。只是照岳先生理科思维所订的标准,作出这样的断言是要给出证明的。如果他证明的结果适得其反,那就要质疑他的理科思维了。
回复方枪枪 2015-2-11 01:57 AM
忆江南: 两个观点都同意。而且我补充一句:辩论不是请客吃饭,有点情绪也是正常的,尤其是在发现substantial arguments have been reduced to a semantic dispute的时候 ...
substantial arguments have been reduced to a semantic dispute是没关系,你们学院派别试图骂人,骂完了再讥讽就行了。

要不我也解释岳的草包说是有点情绪很正常。
回复岳东晓 2015-2-11 01:54 AM
方枪枪: 辩论不是请客吃饭,该反思还要反思,要不你也不会为草包这词反思。在对方从三月嘀咕你到十二月之后,上门反思。 ...
我们真正理科思维,正确的意见就接受,不会为了面子而否定真理。一旦我认识到你的意见很对,我当然立刻接受。
回复方枪枪 2015-2-11 01:45 AM
忆江南: 你说你“没有具体指哪个网站吧”,我说你其实在上文中点名了。仅此而已。也不是什么原则性的问题。
正确的理解是拿这个网站的一种文章作个比方,介绍为什么我要找LAO的文章。美中网有我的朋友,大部分人都不错。我不比大多数人高明。有点观察能力也应该知道,不仅如此,对东方华的政治观点我也提出了意见。
回复方枪枪 2015-2-11 01:44 AM
岳东晓: 辩论不是请客吃饭,有点交锋是正常的。

我看枪枪在辩论中有理有节,思维严谨,语言斯文,颇有见识。这一点大家应该没有异议吧? ...
辩论不是请客吃饭,该反思还要反思,要不你也不会为草包这词反思。在对方从三月嘀咕你到十二月之后,上门反思。
回复忆江南 2015-2-11 01:44 AM
方枪枪: 感觉没有什么问题。比主子奴才好听多了。也没有整体贬损一个网站什么都不行。还没有抬高自己,说明哪些自然段的理解是来源于哪里,至少有几年没有关注过(可能自 ...
你说你“没有具体指哪个网站吧”,我说你其实在上文中点名了。仅此而已。也不是什么原则性的问题。
回复忆江南 2015-2-11 01:40 AM
岳东晓: 辩论不是请客吃饭,有点交锋是正常的。

我看枪枪在辩论中有理有节,思维严谨,语言斯文,颇有见识。这一点大家应该没有异议吧? ...
两个观点都同意。而且我补充一句:辩论不是请客吃饭,有点情绪也是正常的,尤其是在发现substantial arguments have been reduced to a semantic dispute的时候。
回复方枪枪 2015-2-11 01:37 AM
忆江南: 你读一下你自己上面的文章。最后一段。
感觉没有什么问题。比主子奴才好听多了。也没有整体贬损一个网站什么都不行。还没有抬高自己,说明哪些自然段的理解是来源于哪里,至少有几年没有关注过(可能自己水平不高),还不太高明的抬了一下LAO。
回复忆江南 2015-2-11 01:35 AM
方枪枪: 我没有具体指哪个网站吧,只是针对具体的时政文的讨论本身吧。比如KSLIU博客里的就是些政工干部式讨论。但我也在美中网玩,没说谁是主子谁是奴才吧。

更没有去 ...
你读一下你自己上面的文章。最后一段。
回复方枪枪 2015-2-11 01:32 AM
忆江南: 这段很友好,虽然你有些贬损其他网站,可能会造成那些网站网友的不愉快。
我没有具体指哪个网站吧,只是针对具体的时政文的讨论本身吧。比如KSLIU博客里的就是些政工干部式讨论。但我也在美中网玩,没说谁是主子谁是奴才吧。

更没有去公开指责一个自己称为朋友的人为人处世:不会有真正的朋友。吧?(本来翻篇的事不想提,这你非要证明我的不是,我就提一下)
回复岳东晓 2015-2-11 01:31 AM
忆江南: 不错,你“说了许多知识与见识的见解”,但我从上面的文章中读不出“担心因此LAO会计较”,相反我觉得是你对他针锋相对的计较。 ...
辩论不是请客吃饭,有点交锋是正常的。

我看枪枪在辩论中有理有节,思维严谨,语言斯文,颇有见识。这一点大家应该没有异议吧?
回复忆江南 2015-2-11 01:29 AM
方枪枪: 新年好!  
我辩论水平不高,但看时政文又很挑剔,一般大多数时政文和讨论像“政工干部”式,流于发泄情绪,知识含量不高,所以也就是瞟一眼。你这个类型的时政 ...
这段很友好,虽然你有些贬损其他网站,可能会造成那些网站网友的不愉快。
回复方枪枪 2015-2-11 01:23 AM
忆江南: 不错,你“说了许多知识与见识的见解”,但我从上面的文章中读不出“担心因此LAO会计较”,相反我觉得是你对他针锋相对的计较。 ...
新年好!  
我辩论水平不高,但看时政文又很挑剔,一般大多数时政文和讨论像“政工干部”式,流于发泄情绪,知识含量不高,所以也就是瞟一眼。你这个类型的时政文恰恰是我比较喜欢看的类型。这就算是提出看法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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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对这段怎么看。之前我说他的文章都是知识没有见识,可读性不强,在这篇文下,我强调他这个类型的时政文是我比较喜欢看的类型。

你为你朋友的无礼进行袒护我可以理解,认为谁真谁不真也不关我的事。但是和他一样来对事情进行不符合我本意的解读,并且因此讥讽,就成问题了。
回复忆江南 2015-2-11 01:21 AM
方枪枪: 想听吗?
由于圣诞节前有过一些往来,我说了许多知识与见识的见解。担心因此LAO会计较,毕竟他的形象还是很斯文的,毕竟主要讥讽湾里的是999,不是他。他自己一 ...
不错,你“说了许多知识与见识的见解”,但我从上面的文章中读不出“担心因此LAO会计较”,相反我觉得是你对他针锋相对的计较。
回复方枪枪 2015-2-11 01:13 AM
岳东晓: 给菩萨磕头也是装? 
    不知道。
回复忆江南 2015-2-11 01:11 AM
岳东晓: 给菩萨磕头也是装? 
原来我拜菩萨的事情岳先生也Google到了?  请问用的是什么关键词?
装菩萨的N岸N地不只一个,有的比有的更真,有的比有的更假。我拜了其中一个。
回复岳东晓 2015-2-11 01:07 AM
忆江南: 装斯文?这话是你说的?这年头还有人装菩萨呢。
给菩萨磕头也是装? 
回复方枪枪 2015-2-11 01:06 AM
忆江南: 装斯文?这话是你说的?这年头还有人装菩萨呢。
那我就不知道了,也许你磕头比较多,见识的菩萨比我多吧。
回复忆江南 2015-2-11 01:05 AM
方枪枪: 但他没自称学院派。不在人前装斯文。
装斯文?这话是你说的?这年头还有人装菩萨呢。
回复方枪枪 2015-2-11 01:05 AM
忆江南: “有辱斯文”由岳先生说出来不免有些 iRonic(借用iMan的拼法) 
枪枪抗议说是 ad hominem 攻击,我倒想听她说说当初发这篇文的目的是什么,仅仅是探讨或 ...
想听吗?
由于圣诞节前有过一些往来,我说了许多知识与见识的见解。担心因此LAO会计较,毕竟他的形象还是很斯文的,毕竟主要讥讽湾里的是999,不是他。他自己一直在强调什么是知识,什么是见识。
于是挑了他的一系列文章,其中这一篇,正好和我观点不同,也能够互相PK一下,也觉得很有趣,会有比较友好的互动。
顺便还放上了湾的两个链接。
你认为是什么呢?
回复忆江南 2015-2-11 01:04 AM
岳东晓: 你跟 iMan 一个层次? 

枪枪发文的目的我不知道(如果有隐含的其他目的的话),但我看她的理论观点蛮有见识,竟然这么快被中国的撞船行动实验检验了。 ...
我没有和iMan辩论过,所有不知道和他是不是一个层次。
枪枪一向很有见识,这个我是知道的,LAO也知道,不然不会和她辩论。
回复岳东晓 2015-2-11 01:03 AM
方枪枪:      IMAN还是坏得很明亮的。不要老是贬IMAN
哈哈。iMan 是好玩,不过最近好像很受伤。
回复方枪枪 2015-2-11 12:59 AM
岳东晓: 你跟 iMan 一个层次? 
    IMAN还是坏得很明亮的。不要老是贬IMAN
回复岳东晓 2015-2-11 12:59 AM
方枪枪: 但他没自称学院派。不在人前装斯文。
我当个药师好了。
回复岳东晓 2015-2-11 12:58 AM
忆江南: “有辱斯文”由岳先生说出来不免有些 iRonic(借用iMan的拼法) 
你跟 iMan 一个层次? 

枪枪发文的目的我不知道(如果有隐含的其他目的的话),但我看她的理论观点蛮有见识,竟然这么快被中国的撞船行动实验检验了。

至于她的情绪,我没看出来。倒是其他人很有情绪。
回复方枪枪 2015-2-11 12:56 AM
忆江南: “有辱斯文”由岳先生说出来不免有些 iRonic(借用iMan的拼法) 
但他没自称学院派。不在人前装斯文。
回复忆江南 2015-2-11 12:55 AM
岳东晓: LAO的【逢场作戏违背真实的伪君子】【永远失去我对她的尊重】【从此
不屑一顾】 让你们“学院派”在这场辩论中大大失分啊。

这不是论semantics ,说轻点是枪枪 ...
“有辱斯文”由岳先生说出来不免有些 iRonic(借用iMan的拼法) 
枪枪抗议说是 ad hominem 攻击,我倒想听她说说当初发这篇文的目的是什么,仅仅是探讨或辩论吗?如果是探讨或辩论我们自然欢迎,但我怎么觉得她上面的文字带着情绪呢?
回复岳东晓 2015-2-11 12:49 AM
忆江南: 看来现在的讨论陷入了纯粹Semantic的争议,已经失去了原有的意义。其实这个辩论有不少对未来事态发展的预测,时间自然会证明一切。
即便如此,还是要感谢你加入 ...
LAO的【逢场作戏违背真实的伪君子】【永远失去我对她的尊重】【从此
不屑一顾】 让你们“学院派”在这场辩论中大大失分啊。

这不是论semantics ,说轻点是枪枪说的 ad hominem 攻击,说重点就有辱斯文了。在法庭上法官估计要轰出去了。
 zzwave.com
回复mgzww999 2015-2-10 11:54 PM
方枪枪: 不好意思,我觉得LAW太差劲了,我甚至觉得岳根本不应该对他付出真诚,这人匪夷所思,不想学他。连感受都不需要了。恼羞成怒似的。 ...
哈哈哈哈哈(五个),这么长时间没有在网上对话,第一次对话就成了吵架。其实我这个诗没什么太多隐晦的地方,而且未必就是仅仅针对这个博文下的对话,不要过多联想,除非这些联想使你快乐。  zzwave.com

我对LAO也十分不满,他怎么可以用我的语言风格对话?!小人能够暴动,LAO修不可成怒。 
回复mgzww999 2015-2-10 11:48 PM
方枪枪: 阅读理解能力有限,看不懂。
看不懂就对了,不然我自己写的东西自己都没看懂,而你看懂了,我的面子往哪放。  如果看不懂就象LAO一样,不计较内涵,只是“感受”。  zzwave.com
回复mgzww999 2015-2-10 11:35 PM
lawandorder: 在朦胧想像和幻想中,我仿佛感受到了这诗的感人之处。          比风舞的抒情诗难读多了。
文科思维,只可饶舌,不足挂齿。 
回复mgzww999 2015-2-10 11:33 PM
方枪枪: 你如果有任何意见可以直接表达。

我觉得有什么应该可以坦诚的交流。
这就是我的真实感受,这也是我的坦诚。
 zzwave.com
回复lawandorder 2015-2-10 11:26 PM
mgzww999: 鸭的羽毛在空中飞翔
樵夫把它们折成蝌蚪
放在天鹅湖旁
王子用心拾起
和梦一起珍藏
野鸡抖动裸露的翅膀
用夕阳的余晖
把影子划在黄岩峰上
一段、一段
段段九曲回 ...
在朦胧想像和幻想中,我仿佛感受到了这诗的感人之处。        比风舞的抒情诗难读多了。
回复mgzww999 2015-2-10 08:36 PM
鸭的羽毛在空中飞翔
樵夫把它们折成蝌蚪
放在天鹅湖旁
王子用心拾起
和梦一起珍藏
野鸡抖动裸露的翅膀
用夕阳的余晖
把影子划在黄岩峰上
一段、一段
段段九曲回肠
猎人的歌哨
象目光一样嘹亮
犀利的空谷回声
折断了鹰的翅膀
湖面优雅的睡莲
鼾声也是缕缕芳香
回复忆江南 2015-2-10 06:49 PM
岳东晓: 这里面有N句话,第一句话是转述LAO的,LAO认为如果菲律宾仲裁获胜并自行执法会如何;过了N句话之后,有【即使菲律宾试图单方面执法】,中国也可以撞船而不是 ...
看来现在的讨论陷入了纯粹Semantic的争议,已经失去了原有的意义。其实这个辩论有不少对未来事态发展的预测,时间自然会证明一切。
即便如此,还是要感谢你加入辩论。作为旁观者,我从岳先生和LAO的你来我往中获益良多。
回复方枪枪 2015-2-10 04:25 PM
lawandorder: 这是我昨天晚上想到的以原文证明的第一套原文。多谢提出。

第二套原文,是我直接回复方博士的原文:

lawandorder 2015-1-16 12:36 AM
(E)  “另外,即使菲律宾 ...
方枪枪 2015-2-6 12:39 PM 
lawandorder: 你的反驳重点不很集中,而且论点繁多,  我逐一回复:        

第一。管辖权问题。我一直强调,在9断线问题上,中国有充足有力的事实和法律依据证明仲裁 ... 谢谢LAO的认真回贴。

我现在在国内出差,由于不太方便查找资料(查很多东西需要翻墙),先简单的看了一遍,等回来再仔细读再回复。
由于大致和岳东晓看法差不多,目前,是否需要反驳,暂时就直接把这任务移交给岳东晓。求同存异也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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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我很有礼帽的向你解释了,也说得很明确,目前无法查找资料,所以暂时只是看了一遍,是否需要反驳,交给岳东晓,求同存异也行。我没有谈到认可。以上的发言没有认同或不认同的任何表示,这是一个没有任何歧义的贴子。
并不是“我反驳方博士的撞船提议,是建立在我当时的理解, 即, "如果菲得到仲裁有力结果," 我反驳之后方博士没有提出异议,没有表示反对,因此成为对我的理解的认可。”

第二,直到现在我也没有谈到我对此前的观点有任何变化。还没有开始作任何说明。你也表示过一旦是MOU种说明,你将会以逢场作戏的伪君子等一系列大帽扣过来,所以我不论是表达的哪种意思,也不会受这种言行的左右去应答。我的对话都是文明礼帽注意分寸的,这里都有见证。
    你可以不认同任何网友的观点,但是轻易将逢场作戏,伪君子,以及迂回狡辩这些用词没有任何道理的拿到讨论中来是不合适的,这仅仅是一个时政讨论,不关呼任何个人是非,我们也没有谈及任何时政讨论之外的话题,即使你的论点再正确,这么说让人觉得很吃惊,。
回复岳东晓 2015-2-10 04:21 PM
lawandorder: 这是我昨天晚上想到的以原文证明的第一套原文。多谢提出。

第二套原文,是我直接回复方博士的原文:

lawandorder 2015-1-16 12:36 AM
(E)  “另外,即使菲律宾 ...
LAO君对方枪枪发言的理解是 【 [仲裁庭宣判9断线非法之后] 撞船 (方博士设定撞船的时间) 】。

请问为什么必须是仲裁失败之后才能撞,不参与仲裁、仲裁期间或者仲裁胜利就不能撞?

我从方枪枪原文中得不出这个解读,我对方枪枪的理解是,只要菲律宾蠢动,中国就可以撞船-。因此我请请你证明给出你的解读的逻辑链。
回复lawandorder 2015-2-10 03:32 PM
忆江南: 这是原文:(黑体是我加注的)

2015-1-15 07:55 PM
  第三, 你说如果菲律宾仲裁获胜并自行执法,中国攻击菲律宾,则菲律宾可以启动《美菲安保条约》。 ...
这是我昨天晚上想到的以原文证明的第一套原文。多谢提出。

第二套原文,是我直接回复方博士的原文:

lawandorder 2015-1-16 12:36 AM
(E)  “另外,即使菲律宾试图单方面执法,中国也不一定要对菲律宾开第一枪,中国用万吨大船撞击菲律宾的小艇即可。如果菲律宾在争议海域开第一枪,中国的还击就是自卫。” -- 如果菲得到仲裁有力结果,中国对抗的将不是菲律宾小船,而是美国战舰,航载机以及美国陆军海战队,不在是黄岩岛附近水域撞船游戏,中国对仁爱礁的持续封锁也将会构成违反菲律宾主权行为。

我反驳方博士的撞船提议,是建立在我当时的理解, 即, "如果菲得到仲裁有力结果," 我反驳之后方博士没有提出异议,没有表示反对,因此成为对我的理解的认可。

第三套原文,是岳博士接手之后对我的第一轮反驳:

岳东晓 2015-1-16 11:29 PM
2. LAO君说 [ 如果菲得到仲裁有力结果,中国对抗的将不是菲律宾小船,而是美国战舰,航载机以及美国陆军海战队...] 。对我们理科思维来说,这种 IF  ... THEN ... 是需要证明的。不知LAO断言美军将为菲保驾护航对抗解放军的法律、政策、战略以及历史依据是什么。

这里明确引述我对方博士菲国得到仲裁有力了结果的理解反驳,但岳博士并没有表示我理解歪曲方博士本意,没有表示反对,因此成为对我的理解的认可。

方博士对这个问题的态度直接反映出她在思辨上的求实和负责态度。如果如此明显的问题还进行迂回狡辩,我很难想像她对其他的问题又会是如何应付,由此失去任何继续思辨的意义。
回复岳东晓 2015-2-10 02:10 PM
忆江南: 这是原文:(黑体是我加注的)

2015-1-15 07:55 PM
  第三, 你说如果菲律宾仲裁获胜并自行执法,中国攻击菲律宾,则菲律宾可以启动《美菲安保条约》。 ...
这里面有N句话,第一句话是转述LAO的,LAO认为如果菲律宾仲裁获胜并自行执法会如何;过了N句话之后,有【即使菲律宾试图单方面执法】,中国也可以撞船而不是开枪。你与LAO都把这理解成【即使菲律宾(在仲裁获胜之后)试图单方面执法】 ,也就是在中间插入【仲裁获胜】的大前提。这是一种可能的理解,但不是最符合逻辑与语法的理解。

下面我把方枪枪回应的后面一段拷贝于下(这样联系上下文是否好点?)

【你既然说“《公约》对仲裁决定缺少相应的强制执行能力”,那么就应该认识到中国参与仲裁没有任何好处,而风险很大。。。如果上法院中国赢了,中国没有得到任何实质的东西 --- 菲律宾小国还可以继续耍赖不认账,但中国参与仲裁输了而不认账国际声誉损失就大多了。】

可见,菲律宾单方面执法并不需要是在仲裁获胜之后。菲律宾完全可能在仲裁期间、甚至仲裁失败之后选择单方面执法。在黄岩岛海域,之前菲律宾就射杀中国渔民并大量逮捕中国渔船。

因此,我认为方枪枪这一段讲的是在菲律宾单反执法时中国的强力对策,与菲律宾是否仲裁获胜无关。方枪枪认为,如果菲律宾仲裁失败,【菲律宾小国还可以继续耍赖不认账】。因此,仲裁失败后,它完全可能拒绝接受仲裁结果坚持执法(美国也没有加入海洋公约),这种情况下,中国如果武力攻击菲律宾,按LAO的想法同样可以导致美菲条约启动,中国采用方枪枪提出的撞船方案,同样可以不开第一枪而强力对抗菲律宾。
回复方枪枪 2015-2-10 01:13 PM
忆江南: 谢谢你的解释,我将修正对你上下文原来有偏差的理解。
你应该修正对我与你目前对话的一些理解,而不是对我原来的上下文的什么理解。不用谢。
即使你理解错了我的话,我也不会因此说你故意曲解,我只会觉得有两种可能
1,我可能没说清楚,重新再瞧瞧。2,你可能没仔细看,理解错了。(仅指我们的对话)
回复忆江南 2015-2-10 01:08 PM
方枪枪: 人和机器人最大的不同,是人可以相互理解,也可以有不同的理解,还可以纠正有偏差的理解,是人与人在打交道。而不是纠结人的思维和机器人的思维有什么不同。从而 ...
谢谢你的解释,我将修正对你上下文原来有偏差的理解。
回复方枪枪 2015-2-10 01:06 PM
忆江南: 我不认为存在什么编,但阅读理解应该联系上下文,这是人的思维和机器人思维的区别。
人和机器人最大的不同,是人可以相互理解,也可以有不同的理解,还可以纠正有偏差的理解,是人与人在打交道。而不是纠结人的思维和机器人的思维有什么不同。从而贬低任何一个人是机器人思维而不是人的思维。
回复忆江南 2015-2-10 01:02 PM
方枪枪: 你再看看矛盾吗?加强点阅读理解能力?             我这个密切朋友会特意在出差之间手机上网和岳东晓说,现在我的观点是仲裁之后撞船,然后他忘记我在写文章 ...
我不认为存在什么编,但阅读理解应该联系上下文,这是人的思维和机器人思维的区别。
回复方枪枪 2015-2-10 12:51 PM
忆江南: “我写文章前就曾经向岳东晓明确表示过”。。“不存在:由于你和她的密切朋友关系,我不相信她没有告知你她设置的撞船时间是菲国仲裁获胜之后。这样的猜测”,这 ...
你再看看矛盾吗?加强点阅读理解能力?             我这个密切朋友会特意在出差之间手机上网和岳东晓说,现在我的观点是仲裁获胜之后撞船,然后他忘记我在写文章之前提出的观点去帮我编吗?我只是说明他的动机。

至于讨论中双方的理解有偏差或者哪一点说得不清楚,要么强调一下,要么解释一下,不是什么大不了的事。输和赢更不是大不了的事。
回复忆江南 2015-2-10 12:50 PM
方枪枪: 另外,即使菲律宾试图单方面执法,中国也不一定要对菲律宾开第一枪,中国用万吨大船撞击菲律宾的小艇即可。如果菲律宾在争议海域开第一枪,中国的还击就是自卫。 ...
“我写文章前就曾经向岳东晓明确表示过”,“不存在:由于你和她的密切朋友关系,我不相信她没有告知你她设置的撞船时间是菲国仲裁获胜之后。这样的猜测”,这两句话是不是有些自相矛盾  zzwave.com 当然这不是什么问题。
重要的是,从第三者的角度看,把原文中加黑的两句话联系起来加以理解是正确的。
回复方枪枪 2015-2-10 12:40 PM
忆江南: 这是原文:(黑体是我加注的)

2015-1-15 07:55 PM
  第三, 你说如果菲律宾仲裁获胜并自行执法,中国攻击菲律宾,则菲律宾可以启动《美菲安保条约》。 ...
另外,即使菲律宾试图单方面执法,中国也不一定要对菲律宾开第一枪,中国用万吨大船撞击菲律宾的小艇即可。如果菲律宾在争议海域开第一枪,中国的还击就是自卫。 --------我写文章前就曾经向岳东晓明确表示过:不赞同仲裁,即使菲律宾单方面行使主权,中国也不用开第一枪,中国用万吨大船撞击菲律宾的小艇即可,如果菲律在争议海域开第一枪,中国的还击就是自卫。

不存在发了文以后,在讨论的过程中再去和他特意交待讨论进程中的每一个观点,观点的变化或者其它,也不存在:由于你和她的密切朋友关系,我不相信她没有告知你她设置的撞船时间是菲国仲裁获胜之后。这样的猜测。

由于你是第三者兼这里的网主,希望“学院派”也都不要再作一些脱离讨论的猜测,是哪一方没理解清楚还是有误区,都是讨论上的事,“诛心”不是学院派的风格。
回复忆江南 2015-2-10 12:17 PM
岳东晓: 方括号里的 [指菲国仲裁获胜之后]是LAO君自己添加的。请问,增加这个的理由是什么? 你如何从方枪枪的原文逻辑地推导出  [指菲国仲裁获胜之后]?
这是原文:(黑体是我加注的)

2015-1-15 07:55 PM
  第三, 你说如果菲律宾仲裁获胜并自行执法,中国攻击菲律宾,则菲律宾可以启动《美菲安保条约》。你引用的是该条约 Article V。细看之下,这条V明显是定义性的,而不是操作性的。我放狗查了一下,操作性的条款是 Article IV: “Any such armed attack and all measures taken as a result thereof shall be immediately reported to the Security Council of the United Nations. Such measures shall be terminated when the Security Council has taken the measures necessary to restore and maintain international peace and security.” 菲律宾启动美菲条约,美国如果响应,结果是送交安理会。而中国在安理会必然一票否决任何针对中国的决议。我引用岳的文字是他以前讨论菲律宾与日本进行国际诉讼时的对策,并非具体针对后来菲律宾申请的仲裁,这是基于他对二战后的国际安全机制的理解。如果美国为菲律宾发动与中国这样核大国的战争,先不说对双方意味着什么,美国至少选择了突破联合国机制。

   美国自己都没有加入《公约》,如果美国为自己没有加入的《公约》破坏联合国安全机制,选择为菲律宾与中国一战,似乎是 mad man 行为。

    另外,即使菲律宾试图单方面执法,中国也不一定要对菲律宾开第一枪,中国用万吨大船撞击菲律宾的小艇即可。如果菲律宾在争议海域开第一枪,中国的还击就是自卫。
回复方枪枪 2015-2-10 06:54 AM
岳东晓:             LAO君好像有点不悦啊。我以前跟方枪枪争论的口气比现在跟你交流要生硬多了。

这个问题似乎有点老了,大家似乎有点开始重复,就此结束吧。 ...
嗯,何止是生硬,应该算是火药味浓,和互相ad hominem吧,不然我不会关博走人。  zzwave.com

也许我们在彼岸网呆的时间多了点,有点打扰他们的其它讨论,这问题是有点老了,结束吧。
回复岳东晓 2015-2-10 06:02 AM
lawandorder: 方括号里的 [指菲国仲裁获胜之后]是LAO君自己添加的。请问,增加这个的理由是什么? 你如何从方枪枪的原文逻辑地推导出  [指菲国仲裁获胜之后]?

-- 解铃还 ...
   LAO君好像有点不悦啊。我以前跟方枪枪争论的口气比现在跟你交流要生硬多了。

这个问题似乎有点老了,大家似乎有点开始重复,就此结束吧。
回复方枪枪 2015-2-10 04:50 AM
lawandorder: 方括号里的 [指菲国仲裁获胜之后]是LAO君自己添加的。请问,增加这个的理由是什么? 你如何从方枪枪的原文逻辑地推导出  [指菲国仲裁获胜之后]?

-- 解铃还 ...
由于我将后来的讨论交给了岳(因为上网查资料不方便),也公开当着你与他的面,向他说过我们看法相近,他必然要解读我的贴子。
    以我对朋友的了解,我认为岳博士对你的讨论是真诚的,不会仅仅是因为要赢,去帮我编。
    
     如果说对岳重新建立的尊重是因为他反思了自己以前的一些态度,那么我能说的是,那是因为他觉得他应该这样做,并不是为了任何人的好感和尊重而这么做。(有些事也不是他一个人的原因)

    他没有任何过份的话,顶多是反复要求对方确认一些问题,以便再说下面的话,如果仅仅因为讨论,引出一些ad hominem

  
    我个人觉得不适合再讨论下去。我也不适宜再为此解释我的观点。(我为讨论查了不少资料,因为认真的讨论而最后搞得不愉快不是我的初衷。当然除了直接决定我奖金的上级外,我也不在呼任何人是否对我不屑一顾  )

    昨天有网友带话过来说,从这些讨论中学到了不少知识,也许请第三方网友来具体看看是一个不错的选择。
    再次谢谢你前面对我贴的认真回复,我从中也了解了一些知识。
回复lawandorder 2015-2-10 03:27 AM
岳东晓: 先只讲一个问题。LAO 君引用方枪枪写的是 “另外,即使菲律宾试图单方面执法 [指菲国仲裁获胜之后],中国也不一定要对菲律宾开第一枪,中国用万吨大船撞击菲律宾 ...
方括号里的 [指菲国仲裁获胜之后]是LAO君自己添加的。请问,增加这个的理由是什么? 你如何从方枪枪的原文逻辑地推导出  [指菲国仲裁获胜之后]?

-- 解铃还需系铃人,这个问题必须有方博士来回答你。

如果方博士认为我添加的 [指菲国仲裁获胜之后] 撞船准确表达她的本意,我将继续保持对她原有的尊重,继续认可她对我任何质疑的诚意。

如果方博士否认我添加的 [指菲国仲裁获胜之后] 撞船是准确表达她的本意,或她默认你对我添加内容的质疑 ,我将向你完整证明我添加 [指菲国仲裁获胜之后] 的理由 (不需要任何逻辑推理,简单原文证明)。但是,从此之后她在我的心目中将成为一个逢场作戏违背真实的伪君子,她将永远失去我对她的尊重,我将对她从此不屑一顾。同时,由于你和她的密切朋友关系,我不相信她没有告知你她设置的撞船时间是菲国仲裁获胜之后, 我也会失去我最近重新建立的对你的尊重,也将不屑继续和你做任何交流。

我不明白,方博士自己写出对我的评论文章的看法,反驳我的反驳,为什么她需要你来辩解她提出的撞船时间和仲裁结果没有关系? 你我读到的是同一篇文章,同样的评论,你凭什么判定她提出撞船时间和仲裁结果没有关系?
回复岳东晓 2015-2-10 01:11 AM
lawandorder: 我用曾经反驳过方博士的内容来重复反驳你前两点,用我2月7日对你的反驳反驳你的第三点。如果你认为这种 “捉迷藏”游戏还有意义玩下去,很抱歉你可能要自己玩了 ...
先只讲一个问题。LAO 君引用方枪枪写的是 “另外,即使菲律宾试图单方面执法 [指菲国仲裁获胜之后],中国也不一定要对菲律宾开第一枪,中国用万吨大船撞击菲律宾的小艇即可。如果菲律宾在争议海域开第一枪,中国的还击就是自卫。”

方括号里的 [指菲国仲裁获胜之后]是LAO君自己添加的。请问,增加这个的理由是什么? 你如何从方枪枪的原文逻辑地推导出  [指菲国仲裁获胜之后]?
回复lawandorder 2015-2-10 12:04 AM
方枪枪: 这两天没上网。

我感觉是三个人的“阅读理解”都有问题似的。  zzwave.com    

妥了,就这样吧。 
请指出我阅读理解的问题是什么?
回复方枪枪 2015-2-10 12:00 AM
岳东晓: 方枪枪的撞船方案与仲裁结果显然不存在条件关系。她的观点是不参与仲裁,仲裁根本不是决策因素。从她的原文中根本得不出要等仲裁失败才撞船。她建议的撞船是说怎 ...
这两天没上网。

我感觉是三个人的“阅读理解”都有问题似的。   

妥了,就这样吧。 
回复lawandorder 2015-2-9 11:25 PM
岳东晓: 方枪枪的撞船方案与仲裁结果显然不存在条件关系。她的观点是不参与仲裁,仲裁根本不是决策因素。从她的原文中根本得不出要等仲裁失败才撞船。她建议的撞船是说怎 ...
我用曾经反驳过方博士的内容来重复反驳你前两点,用我2月7日对你的反驳反驳你的第三点。如果你认为这种 “捉迷藏”游戏还有意义玩下去,很抱歉你可能要自己玩了。

你的第一点: [方枪枪的撞船方案与仲裁结果显然不存在条件关系。]

方枪枪 2015-1-15 07:55 PM
“另外,即使菲律宾试图单方面执法 [指菲国仲裁获胜之后],中国也不一定要对菲律宾开第一枪,中国用万吨大船撞击菲律宾的小艇即可。如果菲律宾在争议海域开第一枪,中国的还击就是自卫。”

lawandorder 2015-1-16 12:36 AM、
(E)  “另外,即使菲律宾试图单方面执法,中国也不一定要对菲律宾开第一枪,中国用万吨大船撞击菲律宾的小艇即可。如果菲律宾在争议海域开第一枪,中国的还击就是自卫。”  -- 如果菲得到仲裁有力结果,中国对抗的将不是菲律宾小船,而是美国战舰,航载机以及美国陆军海战队,不在是黄岩岛附近水域撞船游戏,中国对仁爱礁的持续封锁也将会构成违反菲律宾主权行为。

因此: 
(1) [方枪枪的撞船方案与仲裁结果显然不存在条件关系] 纯属杜撰。
(2)  我的文章是讨论中国不参与仲裁后的后果,如果[方枪枪的撞船方案与仲裁结果显然不存在条件关系], 那她凭什么要这样浪费我的时间呢?

你的第二点: [你讲中国发表立场书等同于参与仲裁是个概念混淆,之前的讨论也明确了这一点。参与仲裁是接受仲裁法庭的管辖,正式对阵。中国根本没有参与仲裁。]

lawandorder 2015-1-16 12:36 AM
第四。“至于中国发表立场书并呈交每个仲裁法官,这与参加仲裁完全是两回事” -- 国际主权国家的仲裁程序和普通人(桑兰案件)本质的不同是国家利益和国际秩序的重大问题。另外,国际舆论对一个国家来说类似社会舆论对一个人。因此,尽管中国没有正式参与仲裁(我在《后果分析》文章中并没有明确呼吁中国正式参与,而是希望政府参与),我但是发表立场书是政府性文件,中国已经包立场书递交给仲裁法庭的5个法官,仲裁庭法官已经下令要求菲国回复中国立场书,中国立场书已经合法进入仲裁程序,实际上达到了法律相同的参与意义。发表立场书同时宣布不是接受仲裁庭的管辖权,递交法官立场书同时表明不是参与,在该仲裁问题上是没有任何区别。中国完全不介入,仲裁庭有权裁决管辖权问题。如果裁决有管辖权,仲裁庭就有权利裁决9断线的合法性。如果裁决9断线不合法,那么无论中国是否正式参与,或是否接受仲裁庭管辖权,对菲国来说都不相关。

第五。“如果判菲律宾胜则中国可以以法院无管辖权为由,拒绝承认仲裁结果”  -- 恰恰相反,到那时,中国无法“拒绝承认仲裁结果,”或者中国不承认对菲国执行不相关。(见第四)

你的第三点: [撞船地点是在菲律宾认为100%主权的黄岩岛海域,而且是菲律宾直到2012年还实际控制、对中国渔民开枪、抓捕的海域。] 

lawandorder 2015-2-7 11:42 PM

[可见这是100%争议区。菲律宾如果自主“维权”,并不需要仲裁结果,从菲律宾角度,这是其主权范围之内的事。]  -- 这是对国际法领土占有和拥有最基本原则的误解或不理解。按照 prescription 这个国际法原理 (类似案例法 adverse possession,(网上有很多很好的介绍) 只是单方面宣布拥有领土将不能建立起对该领土的主权,还有很多其他要求,其中包括原有国家没有对霸占国家的霸占行为抗议等。  我很难想像一个国家只需要单方面宣布对某领土的占有和主权就可以建立主权!

补充:  今年是2015年,不是2012年年底, 黄岩岛现在中国控制之中,中国一直宣称100% 主权。 如果你说黄岩岛2012年之前有菲国控制,那么菲律宾在1997年插上自己的国旗前之前,黄岩岛上飘的是中国国旗。
回复岳东晓 2015-2-9 09:46 PM
lawandorder: 两个错误前提:
不仲裁 (你方) =  不参与仲裁(我呼吁政府参与)
[刚看到新闻]撞船 (你方) = [仲裁庭宣判9断线非法之后] 撞船 (方博士设定撞船的时间) 

...
方枪枪的撞船方案与仲裁结果显然不存在条件关系。她的观点是不参与仲裁,仲裁根本不是决策因素。从她的原文中根本得不出要等仲裁失败才撞船。她建议的撞船是说怎样对菲使用强制力但不开第一枪。撞船与否与仲裁结果毫无关系。LAO君似乎未能逻辑理解枪枪的论点。

你讲中国发表立场书等同于参与仲裁是个概念混淆,之前的讨论也明确了这一点。参与仲裁是接受仲裁法庭的管辖,正式对阵。中国根本没有参与仲裁。

撞船地点是在菲律宾认为100%主权的黄岩岛海域,而且是菲律宾直到2012年还实际控制、对中国渔民开枪、抓捕的海域。你认为撞船地点不在九段线、不在菲律宾主张的EEZ完全没有依据。这一点我已经引用菲律宾政府的申明进行了反驳。
回复lawandorder 2015-2-8 10:05 AM
岳东晓: 我方(荣幸地被方枪枪授权)的观点是:不仲裁+撞船。

你的观点是:仲裁,并且反对我方的“不仲裁+撞船”。

显然,我方的决策里根本没有仲裁一个因素。

现在, ...
两个错误前提:
不仲裁 (你方) =  不参与仲裁(我呼吁政府参与)
[刚看到新闻]撞船 (你方) = [仲裁庭宣判9断线非法之后] 撞船 (方博士设定撞船的时间) 

两个伪命题:
不参与仲裁(你方) =  中国政府已经发表立场书间接参与 (事实)(我主张立场)
撞船 (你方) =  在中国的领海内撞船 (事实)(没有在菲律宾EEZ 和9断线重叠水域)

四个稻草人:
不仲裁
刚看到新闻
中国领海内撞船
目前在仲裁庭判决之前撞船
回复岳东晓 2015-2-8 03:31 AM
lawandorder: 撞船和安保条约这个单行道关系,是岳博士设计的为方博士提出中国在重叠海域撞船鲁莽游戏的烟幕弹 (标准的straw man 逻辑错误),它遮盖不住我的辩论点和立场。我 ...
我方(荣幸地被方枪枪授权)的观点是:不仲裁+撞船。

你的观点是:仲裁,并且反对我方的“不仲裁+撞船”。

显然,我方的决策里根本没有仲裁一个因素。

现在,中国的行动完全符合我方的方略,不仲裁+撞船了。

对此,你是否继续以美军干预为由反对?
回复lawandorder 2015-2-8 12:15 AM
岳东晓: 我的问题非常清楚。黄岩岛中国宣称有100%主权,菲方也称有100%主权,2012年前是菲律宾在黄岩岛附近海域枪击中国渔船,现在是中国毅然撞击菲船,菲律宾抗议。这个 ...
撞船和安保条约这个单行道关系,是岳博士设计的为方博士提出中国在重叠海域撞船鲁莽游戏的烟幕弹 (标准的straw man 逻辑错误),它遮盖不住我的辩论点和立场。我重复,我从来没有说过美国海军陆战队出现在吕宋岛和黄岩岛中间水域的前提是美菲安保条约,而是也可以是菲国请求美国而出现,而且我还说是假设在仲裁庭宣判中国9断线违反海洋公约之后。
回复岳东晓 2015-2-7 11:52 PM
lawandorder: 岳博士无论是有意识或者是无意识混淆问题,我认为都不合适也不应该。首先混淆领海和EEZ 的概念,同时混淆菲国请求外国出兵保护主权和启动安保条约的概念,现在是 ...
我的问题非常清楚。黄岩岛中国宣称有100%主权,菲方也称有100%主权,2012年前是菲律宾在黄岩岛附近海域枪击中国渔船,现在是中国毅然撞击菲船,菲律宾抗议。这个撞船策略,方枪枪之前提出了。

我的问题是,中国已经撞了菲船,美菲安保条约如何运用? 

目前没有看到LAO君对这个问题作出一个完整的陈述。
回复lawandorder 2015-2-7 11:42 PM
岳东晓: 再恕再下不明,菲律宾政府对撞船事件的声明是【Philippine fishing vessels have been routinely, continuously, peacefully and sustainably fishing in the Ph ...
岳博士无论是有意识或者是无意识混淆问题,我认为都不合适也不应该。首先混淆领海和EEZ 的概念,同时混淆菲国请求外国出兵保护主权和启动安保条约的概念,现在是混淆宣称主权和建立主权的国际法法理概念。

黄岩岛在菲国叫Bajo de Masinloc,宣称对该岛的所属和主权,中国叫黄岩岛,对该岛也宣称所属和主权,这个问题,和目前菲国请求仲裁庭审判的问题完全不相关。即使仲裁庭宣判9断线违反海洋公约,对黄岩岛的主权宣称没有任何关系。事实上,菲国的仲裁书中明确申明不要求海洋国际法庭受理任何涉及主权的问题。

[可见这是100%争议区。菲律宾如果自主“维权”,并不需要仲裁结果,从菲律宾角度,这是其主权范围之内的事。]  -- 这是对国际法领土占有和拥有最基本原则的误解或不理解。按照 prescription 这个国际法原理 (类似案例法 adverse possession,(网上有很多很好的介绍) 只是单方面宣布拥有领土将不能建立起对该领土的主权,还有很多其他要求,其中包括原有国家没有对霸占国家的霸占行为抗议等。  我很难想像一个国家只需要单方面宣布对某领土的占有和主权就可以建立主权!

[中国从2012年开始对黄岩岛海域进行控制,是否这个两年的控制之后,撞击菲船,美国就可以不管了?]  我已经重复说明过,我反驳方博士【万吨大船撞击菲律宾的小艇】游戏的前提是中国9断线内和菲国EEZ主权海域的重叠水域,而且我非常清楚地指出,菲国可以请求美国,或者澳洲或者日本来保卫主权(国际法第三国向攻击请求国的合法宣战原则),并不一定要启动美菲安保条约。
回复岳东晓 2015-2-7 04:36 AM
lawandorder: 如果仲裁法庭宣判9断线违反海洋公约 (不能忘记这个前提), 那么,中国的9断线内的部分海域将和菲国200海里EEZ主权海域相重叠,那么,菲国将有权力在这个和中国 ...
再恕再下不明,菲律宾政府对撞船事件的声明是【Philippine fishing vessels have been routinely, continuously, peacefully and sustainably fishing in the Philippines' Bajo de Masinloc ... The Philippines strongly protested China's continuing actions to harass and prevent Filipino fishermen from legitimately pursuing their livelihood in that area】。

中国称黄岩岛,菲律宾说是自己的Bajo de Masinloc 100%主权属于菲律宾http://www.gov.ph/2012/04/18/philippine-position-on-bajo-de-masinloc-and-the-waters-within-its-vicinity/ 。可见这是100%争议区。菲律宾如果自主“维权”,并不需要仲裁结果,从菲律宾角度,这是其主权范围之内的事。1999年,菲律宾在黄岩岛附件对中国渔船机枪扫射。。。直到2012年,菲律宾在这个海域是经常抓捕中国渔民的。

中国从2012年开始对黄岩岛海域进行控制,是否这个两年的控制之后,撞击菲船,美国就可以不管了? 以此类推,九段线其他海域,可否如法炮制?

附件:【The Philippines exercises full sovereignty and jurisdiction over the rocks of Bajo de Masinloc, and sovereign rights over the waters and continental shelf where the said rock features of Bajo de Masinloc are situated.

The basis of Philippine sovereignty and jurisdiction over the rock features of Bajo de Masinloc is distinct from that of its sovereign rights over the larger body of water and continental shelf.

A. The rock features of Bajo de Masinloc: Basis of Philippine sovereignty under Public International Law

The rock features of Bajo de Masinloc are Philippine territories.】
回复lawandorder 2015-2-7 03:54 AM
岳东晓: 恕在下不明,还请LAO拨冗做完整陈述。之前枪枪提出在南海(九段线内)以【万吨大船撞击菲律宾的小艇】,LAO君认为这种撞船游戏可能将面对美海军包括陆战队。现在 ...
如果仲裁法庭宣判9断线违反海洋公约 (不能忘记这个前提), 那么,中国的9断线内的部分海域将和菲国200海里EEZ主权海域相重叠,那么,菲国将有权力在这个和中国重叠海域内执行主权。

如果中国在这个重叠海域归属菲国主权海域内【万吨大船撞击菲律宾的小艇】,那么(1) 菲国可以请求美国支持(和条约不相关), 或者(2) 如果中国对菲国有armed attack,要求美国启动互保条约保护。

以上是我反驳方博士【万吨大船撞击菲律宾的小艇】游戏的反驳前提,(有意或无意)疏忽这个前提将对我的反驳不合理歪曲和错误陈述。

回到你的问题:
[现在中国武装海警 (Chinese coast guard ship)在九段线内撞击三艘菲船,美国可能会怎样解读条约?]

第一,偷换概念。事实上,现在中国海监船是在中国控制和宣称主权的黄岩岛水域撞击菲渔船.

第二,如果仲裁法庭宣判9断线违反海洋公约,菲国的EEZ 将和中国 [在九段线内]水域有部分重叠。但是,如果中国坚持对黄岩岛的控制和主权,那么黄岩岛将有争议性的给中国带来12海里的领海(territorial sea) (还可以争议EEZ海域,并争议和菲国海岸线和黄岩岛海岸线中间水域中线分配EEZ)。因此,如果中国是在黄岩岛12海里范围之内撞船,这和中国在海南岛领海和EEZ 海域撞船没有区别,都是行使主权行为,美国没有事实依据启动条约。关键的是宣判9断线之后中国9断线和菲国EEZ重叠,而中国没有拥有岛礁所带来的12海里领海海域。
回复岳东晓 2015-2-7 02:56 AM
lawandorder: 是不是管辖权存在争议的地方发生冲突就不在美菲条约涵盖范围?
-- [island territories under its jurisdiction]

是不是撞船不算ARMED attack,
-- Do do you t ...
恕在下不明,还请LAO拨冗做完整陈述。之前枪枪提出在南海(九段线内)以【万吨大船撞击菲律宾的小艇】,LAO君认为这种撞船游戏可能将面对美海军包括陆战队。现在中国武装海警 (Chinese coast guard ship)在九段线内撞击三艘菲船,美国可能会怎样解读条约?
回复lawandorder 2015-2-7 02:35 AM
岳东晓: LAO 君列举了一系列points,这些我们应该都是知道的,但观点是什么呢?
比如说,是不是管辖权存在争议的地方发生冲突就不在美菲条约涵盖范围?是不是撞船不算ARM ...
是不是管辖权存在争议的地方发生冲突就不在美菲条约涵盖范围?
-- [island territories under its jurisdiction]

是不是撞船不算ARMED attack,
-- Do you think it is?

必须使用热武器才算?
-- What do you think an armed attack should be?

是不是attack渔船不算? 
-- What do you think?
回复岳东晓 2015-2-7 02:28 AM
lawandorder: [an armed attack] 
[an armed attack in the Pacific Area]
[the metropolitan territory of either of the Parties]
[island territories under its jurisdict ...
LAO 君列举了一系列points,这些我们应该都是知道的,但观点是什么呢?
比如说,是不是管辖权存在争议的地方发生冲突就不在美菲条约涵盖范围?是不是撞船不算ARMED attack,必须使用热武器才算?是不是attack渔船不算? 请明示。
回复lawandorder 2015-2-7 02:12 AM
岳东晓: 刚看到新闻,中国海警在中菲争议水域撞击了菲律宾渔船,三艘菲船受损。虽然这不是方博士提出的以万吨轮撞击,但海警具有武装性质,似乎更为硬朗。不知LAO君对此 ...
[an armed attack] 
[an armed attack in the Pacific Area]
[the metropolitan territory of either of the Parties]
[island territories under its jurisdiction]
[its armed forces]
[public vessels or aircraft]

Scarborough Shoal: 
-- jurisdiction disputed, 
-- controlled by the Chinese since 2012, 
-- fishing vessels, 
-- Chinese sea surveillance ships

Article IV
Each Party recognizes that an armed attack in the Pacific Area on either of the Parties would be dangerous to its own peace and safety and declares that it would act to meet the common dangers in accordance with its constitutional processes.  Any such armed attack and all measures taken as a result thereof shall be immediately reported to the Security Council of the United Nations.  Such measures shall be terminated when the Security Council has taken the measures necessary to restore and maintain international peace and security.

Article V
For the purpose of Article IV, an armed attack on either of the Parties is deemed to include an armed attack on the metropolitan territory of either of the Parties, or on the island territories under its jurisdiction in the Pacific or on its armed forces, public vessels or aircraft in the Pacific
回复方枪枪 2015-2-6 12:39 PM
lawandorder: 你的反驳重点不很集中,而且论点繁多,  我逐一回复:        

第一。管辖权问题。我一直强调,在9断线问题上,中国有充足有力的事实和法律依据证明仲裁 ...
 谢谢LAO的认真回贴。

我现在在国内出差,由于不太方便查找资料(查很多东西需要翻墙),先简单的看了一遍,等回来再仔细读再回复。
由于大致和岳东晓看法差不多,目前,是否需要反驳,暂时就直接把这任务移交给岳东晓。求同存异也行。
回复方枪枪 2015-2-6 12:37 PM
岳东晓: 刚看到新闻,中国海警在中菲争议水域撞击了菲律宾渔船,三艘菲船受损。虽然这不是方博士提出的以万吨轮撞击,但海警具有武装性质,似乎更为硬朗。不知LAO君对此 ...
看了LAO给我的回贴。

因为我现在在国内出差,不太方便查找资料,等回来再仔细读。
我想,我们观点也是相近的,  zzwave.com 是否需要反驳,现在就直接把这任务移交给你吧。求同存异也行。
朋友之间就不称博士了,叫枪枪就可以了。网友都从来很少提自己的学历,讲话也无需客套。
另外这里的网友都有学院派标志,我们这种游客只有相机行事了,一不留神动作变形,被名门正派笑话啊。希望学院派不要像江南七怪一样,一入江湖,道德观就被黄药师他们嗤之以鼻不说,还差点就被小小的梅超风打死了。 
回复岳东晓 2015-2-5 03:22 PM
lawandorder: 岳博士: 很遗憾我不能同意您的归纳,我和方博士的观点从她发表这篇《看法》至今完全相反,没有任何相近点,辩论后更清楚我们的观点分歧所在。我也不能同意把美国 ...
刚看到新闻,中国海警在中菲争议水域撞击了菲律宾渔船,三艘菲船受损。虽然这不是方博士提出的以万吨轮撞击,但海警具有武装性质,似乎更为硬朗。不知LAO君对此发展有何评论。如,美菲条约启动可能性。
回复lawandorder 2015-1-21 12:01 AM
岳东晓: 我是觉得LAO君与方博士的观点大方向已经很接近,某些细节是次要的。我也很欣慰LAO君对国际法的看法与我相同。我们之间的根本差别可能在于对中美实力对比以及美国 ...
岳博士: 很遗憾我不能同意您的归纳,我和方博士的观点从她发表这篇《看法》至今完全相反,没有任何相近点,辩论后更清楚我们的观点分歧所在。我也不能同意把美国对条约国履行条约保卫责任陈述为 [美国为菲律宾、日本流血的愿望]。但我同意你我在中美实力对比上的观点分歧。至今我还没有看到一篇分析或报道支持你的立场,即 [中美无论在常规还是战略能力有效实力相当],当然如果有这样的分析文章,我愿意阅读学习。我也完全不同意你所谓美国 [厌倦替他人流血] 的分析,我认为在金门炮战问题上,在当时的国际秩序环境下美国作出了条约保护台湾的责任。相反,我更认为美国战争的突出目的是实施她自己限定的“国家利益.“ 当然,这都是我们各自的不同观点,除了探讨我们建立我们观点的事实和依据之外,我们可以求同存异。 
回复岳东晓 2015-1-20 02:49 PM
lawandorder: 多谢岳博士善言。没有不周之处,我们是交流,你和方博士的质疑对我来说是挑战 (也是学习你理科思维的机会  )。

先提出我们一致的观点和理解。你应该熟悉 ...
我是觉得LAO君与方博士的观点大方向已经很接近,某些细节是次要的。我也很欣慰LAO君对国际法的看法与我相同。我们之间的根本差别可能在于对中美实力对比以及美国为菲律宾、日本流血的愿望的判断。

我的判断是(1)中美无论在常规还是战略能力有效实力相当;(2)美国人民不会愿意为日本人、菲律宾人大量流血。

(1)战略能力中美都可以达到 MAD,但 MAD 显然 mad --- 中美的全面战争可能是人类的最后一场战争。中国还有击毁卫星的能力。常规能力上,中国不弱,DF21D可以在数千公里之外发射,中国的反舰武器基本都是数倍于音速,在与美海军的对抗中可以后发制人。

(2)从朝鲜战争、金门炮战、越战等历史看,美国政府、美国人民是相对理智的,厌倦替他人流血。朝鲜战争美军战死数万人,但各方把冲突局限在了朝鲜半岛。金门炮战中,解放军炮火之下多名美军顾问丧生,甚至有美舰被共军炮火击中。当时美国与国民党的防卫条约的措辞于美菲、美日条约几乎雷同,美国在金门跑战中选择了回避,而不是与解放军直接冲突。当时的解放军还没有战略武器。。。 对于当事国来说,主权争端不可退让,但很难说美国在South China Sea 与 East China Sea 有着根本的国家利益值得与中国这样的大国发生可能导致失控的军事冲突 。



附:美国--台湾防卫条约第五条

Article 5

    Each Party recognizes that an armed attack in the West Pacific Area directed against the territories of either of the Parties would be dangerous to its own peace and safety and declares that it would act to meet the common danger in accordance with its constitutional processes.
    Any such armed attack and all measures taken as a result thereof shall be immediately reported to the Security Council of the United Nations. Such measures shall be terminated when the Security Council has taken the measures necessary to restore and maintain international peace and security.
回复lawandorder 2015-1-18 01:32 PM
岳东晓: 最近较忙,随便说几句,不周全之处还请谅解。

1. LAO君前后观点即使有变化(我认为文字对照显示如此)也很正常嘛。我觉得中国政府前后完全不矛盾,中国会发表立 ...
多谢岳博士善言。没有不周之处,我们是交流,你和方博士的质疑对我来说是挑战 (也是学习你理科思维的机会  )。

先提出我们一致的观点和理解。你应该熟悉 Redbeard 的Might is Right 书,也称为 The Survival of the Fittest.  除了 Might is Right 的哲理之外,我比较喜欢的是

Government is founded on property, property is founded on conquest, and conquest is founded on Power — and Power is founded on brain and brawn.  -- 丛林法则的标准论述 

所以我完全同意你的陈述 “国际法不同于美国国内法,国际法最终是强者制约弱者的法,国际间的争夺最终靠的是 force ”  问题是中国至少目前无法在武力上和美国抗衡,即使抗衡不会真正发生,但美国的武力潜力足以作到对中国的牵制和制约( deterrence) 。

不同点如下:
1。我2013年4月份的观点是通过”严重后果“来呼吁中国政府参与仲裁,提出对自己有力/有利的在管辖权问题上的法律和事实立场和依据。现在是政府提交了《立场书》(应该是巨额律师费支付美国某律师楼,文书陈述是标准的美国法律体系的风格),立场书中列举了几乎所有的法律和事实,支持缺少管辖权问题。由此看,方博士的命题,中国是否应该参与仲裁已经没有实质意义(moot) .

2. 美国将介入菲国执行仲裁庭有利判决是可能,但方博士随后的撞船游戏也是可能,只不过我认为,我们凭已经知道的 (the known)来推断我们不知道的(the unknown),撞船的可能很小,美国介入的可能很大。

钓鱼岛中国的立场应该是强调日美安报不覆盖钓鱼岛,这也是我以前提出的立场,其他都是无稽之谈。南海问题中国的策略必须打管辖权以及南海行为准则 。两个问题都很复杂,也都涉及大量国际法原理和运用。在9断线问题上中国已经作出我认为应该而且最大努力的动作,但是最后仲裁庭是否接受中国立场也是一个未知数。我的感觉是仲裁庭有法律依据饶开领海边界问题,而直接裁决9断线的合法性,如果这样,那么9断弦很有可能被裁决为违法。当然,仲裁庭比较明知的做法应该是按照《公约》要求双方进行和谈,或者强制双方参与协调(compulsory mediation),中国虽然有不参加强制仲裁的权利,但照样必须要参加不能强制仲裁的问题的强制协调。(这点我有时间将单独写文介绍,并同时评论中国立场书中的缺陷。
回复岳东晓 2015-1-18 03:18 AM
lawandorder: 多谢岳博士对这个议题的兴趣,多谢你参与辩论。             你的两点我回复如下:

1。 我的分析立场和观点并没有改变,你的对我的所谓“转变“的揭示有些 ...
最近较忙,随便说几句,不周全之处还请谅解。

1. LAO君前后观点即使有变化(我认为文字对照显示如此)也很正常嘛。我觉得中国政府前后完全不矛盾,中国会发表立场这是显然的,不接受仲裁法庭管辖与不发表立场完全是两回事。

2. 美国认为九段违反国际法+美国在南海的利益+美菲安保条约,不能推出美军必然为菲律宾保驾护航,而只是可能性。因此,更准确的说法应该是[中国对抗的可能是美国战舰,航载机以及美国陆军海战队]。但这个可能性本来就存在。

我说[就算国际法庭多数同意把钓岛判给日本,中国也可以一票简单否决],是有说明的,中国作为常任理事可以否决任何安理会的 enforcement  action。因此任何国际法庭的判决,中国都可以使之成为 unenforceable judgment,也就是无效判决。

LAO君应该清楚,国际法不同于美国国内法,国际法最终是强者制约弱者的法,国际间的争夺最终靠的是 force 。小国跟武装到牙齿的常任理事打国际法官司就像当年印第安人跟美国政府打官司,赢了也没有用,因为没有办法执行法院判决。
回复lawandorder 2015-1-17 01:03 AM
岳东晓: LAO君与方博士辩论非常精彩。方博士一直是围绕三个前提以及LAO的回应。目前虽然辩论有扩大化的迹象,但我觉得双方在关键问题上已经相当接近了。双方思想火花很多 ...
多谢岳博士对这个议题的兴趣,多谢你参与辩论。            你的两点我回复如下:

1。 我的分析立场和观点并没有改变,你的对我的所谓“转变“的揭示有些断章取义,不很公平。在2013年4月我写《后果分析》时候,中国政府的立场是单纯的”中国在南海海域和岛礁有不可争议的主权 ,“ 中国早在2000多年以前就发现命名和通航于南海水域,完全忽略海洋公约的有关仲裁条款,并完全忽略对中国有利的支持仲裁庭没有管辖权的法律和事实依据。实际上,文章在分析缺席之前的篇幅都是在讲述这一点,也是我认为“中国有充足有力的事实和法律依据证明仲裁法庭没有管辖权"的依据。

“强调“9段线”是在中国签订《公约》40多年前划定只能显示出中国对国际法幼稚的理解或不理解” 当时是准确的分析,现在我还是认为如此,如果只是强调历史所有,普通的国际法原则是历史所有和主权截然不同,著名的帕尔莫斯仲裁案等。但是现在不同的是,中国已经发表立场书,立场书中除了历史所属之外还引用了公约相关条款和中国保留权利等法律依据支持仲裁庭缺少管辖权问题,而且在我看来该问题的29点论述有一定力度。

2。对我们文科思维来说 "if … then … " 也是需要证明的。这点我们文理思维没有区别。        首先菲国获得有利仲裁结果(即,9断线违反公约)这是个假设,在这个假设的前提之上,进行推理递进,得出美国介入支持菲国维护主权的推理。这个假设推理的依据是 (1) 美国自2013年菲递交仲裁以来(甚至更早, 2011年提出的转向亚洲政策)先是不明确支持到去年助理国务卿Daniel Russel 明确认为中国9断线违反国际法原则;(2)美国在南太平洋和南海国家秩序的国家利益,(3)《美菲安保条约》。 

枪枪在该《看法》文章中如此引述你的陈述:

岳东晓对菲律宾以及日本的类似国际法诉讼的观点与专家有些类似,他说 “联合国常任理事国可以任意否定国际法庭的判决。美国就曾多次否定国际法庭针对美国的裁决。菲律宾的法律途径是死路一条。”http://www.zhenzhubay.com/blog-2-11401.html 。还说 “中国二战5大战胜国之一,是常任理事。因此,上联合国中国永远不会输。就算国际法庭多数同意把钓岛判给日本,中国也可以一票简单否决。从中国角度,上联合国似乎是颠倒了自己的胜者身份,自贬为诉讼人。非常任理事国可能去联合国告常任理事。但当然是不会成功的。” http://zzwave.com/blog-2-4575.html

岳博士以上陈述中有结论性陈述(菲律宾的法律途径是死路一条),也有假设推理(就算国际法庭多数同意把钓岛判给日本,中国也可以一票简单否决)。我很想知道岳博士的有关证明,也算是为文科思维作个示范。 
回复岳东晓 2015-1-16 11:29 PM
lawandorder: 你的反驳重点不很集中,而且论点繁多,  我逐一回复:        

第一。管辖权问题。我一直强调,在9断线问题上,中国有充足有力的事实和法律依据证明仲裁 ...
LAO君与方博士辩论非常精彩。方博士一直是围绕三个前提以及LAO的回应。目前虽然辩论有扩大化的迹象,但我觉得双方在关键问题上已经相当接近了。双方思想火花很多,我只说两点。

1. 在管辖权的问题上,之前LAO君的观点是 [如果仲裁庭认定判决这个问题和中国的海上边界或历史所属权直接有关,那么仲裁庭按照中国2006的声明就不能行使管辖权。但是如果仲裁庭认为中国的这个领海边界方法违反《公约》明确规定的12海里的领海区 (《公约》第3条 ), 仲裁庭也完全可以裁定中国的“9段线” 违反《公约》而宣布无效。。。强调“9段线”是在中国签订《公约》40多年前划定只能显示出中国对国际法幼稚的理解或不理解。] 

经过辩论,LAO君已经表示[在9断线问题上,中国有充足有力的事实和法律依据证明仲裁法庭没有管辖权]。从认为中国政府幼稚无知,到认为其有充足有力的依据否定仲裁法庭的管辖权,这是一个很大的转变,可谓从善如流。


2. LAO君说 [ 如果菲得到仲裁有力结果,中国对抗的将不是菲律宾小船,而是美国战舰,航载机以及美国陆军海战队...] 。对我们理科思维来说,这种 IF  ... THEN ... 是需要证明的。不知LAO断言美军将为菲保驾护航对抗解放军的法律、政策、战略以及历史依据是什么。
回复lawandorder 2015-1-16 12:36 AM
方枪枪:     有几年没有深入的讨论过时事了,补了下课。 

      我们在第一、二个前提上应该已经基本搞清楚了,第三点有待商榷。下面我再说几句。
     第一 ...
你的反驳重点不很集中,而且论点繁多,  我逐一回复:        

第一。管辖权问题。我一直强调,在9断线问题上,中国有充足有力的事实和法律依据证明仲裁法庭没有管辖权。注意,管辖权 -- 9断线问题。也就是说,在别的问题上中国不一定有如此有力的立场。有鉴如此,又因为仲裁法院完全有权利在中国缺席的情况下首先裁决管辖权问题,所以我认为不参与仲裁后果严重。因此,也就不存在你“本末倒置”的说法,因为管辖权和9断线问题是不可分割的一个问题的两个方面,像一个硬币的两个面。

第二。你对《美菲安保条约》的字面理解和对条约启动联合国安理会机制的不理解。 

(A) 如果菲获得仲裁有利结果,菲将单方面执行她的国际法权利来维护主权,包括请求美国或日本(集体自卫权)或澳洲(三个美国的条约国)协助在大陆架12海里之内以及9断线之外EEZ 海域军事巡逻,宣示主权行为。

(B) 《美菲安保条约》美国的条约责任比日美安报条约还要广,除了对菲国领土武力攻击外还包括太平洋上菲国的船只和飞机。

(C)  《美菲安保条约》第四章尽管提到立刻报告联合国安理会(这点和日美安报条约相同措词),但是在历史上看这是美国给自己保留的后路,或提供美国逃避条约责任的后路。等美国作出条约要求的对菲国武力进攻的反击行为后,美国可以要求安理会采取反击措施从而终止她对菲国(或日本)的军事反击和保卫责任。但是,美国终止军事运作的必须条件是安理会作出决议采取反击措施。如果常任理事国中国在南海9断线问题上否决,那么美国将持续她的军事运作。因此,中国当然会否决任何安理会的针对反击中国的任何决议,但其否决将使美国继续履行起条约义务,太平洋舰队编制继续巡逻打击会限制中国任何和菲国武装冲突。

(D) 美国没有签署《海洋公约》的主要原因是公约对在超出200海里的公海 (high seas)进行开发的国家征税(比例记不清了,但不是大比例),美国认为这不符合她的国家利益。在其他国家和世界舆论压力下,美国的几任总统都请求参议院批准,包括奥巴马和小布什,但迟迟没有得到批准。这个问题和美国履行条约义务保卫菲律宾于中国决战没有任何关系。

(E)  "另外,即使菲律宾试图单方面执法,中国也不一定要对菲律宾开第一枪,中国用万吨大船撞击菲律宾的小艇即可。如果菲律宾在争议海域开第一枪,中国的还击就是自卫。" -- 如果菲得到仲裁有力结果,中国对抗的将不是菲律宾小船,而是美国战舰,航载机以及美国陆军海战队,不在是黄岩岛附近水域撞船游戏,中国对仁爱礁的持续封锁也将会构成违反菲律宾主权行为。

第三。“中国的主权诉求有历史依据也有压倒性的实力优势" -- 这是非常不准确也很不负责任的说法。(A) 我多次强调,历史产权不是主权。(B) 中国严重缺少对南海诸岛礁沙滩的历史产权的事实。美国国务院海洋和国际环境和科学问题中心在12月8日报告中详细论证,指出中国自古以来从来没有提出一个可以认可的对9断线之内的海域和岛礁的主权伸张。 (As a threshold matter, as the preceding discussion suggests, China has not actually made a cognizable claim to either “historic waters” or “historic rights” to the waters of the South China Sea within the dashed line.)  见http://www.state.gov/documents/organization/234936.pdf 当然我们可以合理怀疑美国的论述和结论立场,但是该报告考虑了中国的《立场书》中的历史所属的“事实”而且中国政府至今除了要求美国不要选边站之外并没有提出任何支持对南海9断线内海域和岛礁的历史所属事实。

第四。“至于中国发表立场书并呈交每个仲裁法官,这与参加仲裁完全是两回事” -- 国际主权国家的仲裁程序和普通人(桑兰案件)本质的不同是国家利益和国际秩序的重大问题。另外,国际舆论对一个国家来说类似社会舆论对一个人。因此,尽管中国没有正式参与仲裁(我在《后果分析》文章中并没有明确呼吁中国正式参与,而是希望政府参与),我但是发表立场书是政府性文件,中国已经包立场书递交给仲裁法庭的5个法官,仲裁庭法官已经下令要求菲国回复中国立场书,中国立场书已经合法进入仲裁程序,实际上达到了法律相同的参与意义。发表立场书同时宣布不是接受仲裁庭的管辖权,递交法官立场书同时表明不是参与,在该仲裁问题上是没有任何区别。中国完全不介入,仲裁庭有权裁决管辖权问题。如果裁决有管辖权,仲裁庭就有权利裁决9断线的合法性。如果裁决9断线不合法,那么无论中国是否正式参与,或是否接受仲裁庭管辖权,对菲国来说都不相关。

第五。“如果判菲律宾胜则中国可以以法院无管辖权为由,拒绝承认仲裁结果”  -- 恰恰相反,到那时,中国无法“拒绝承认仲裁结果,”或者中国不承认对菲国执行不相关。(见第四)

请继续反驳。 
回复方枪枪 2015-1-15 07:55 PM
lawandorder: 我本来期待你会提出比这更有力度的反驳。    

第一。“仲裁中国南海主权争议”这是个泛指, 因为九断线的问题本身就是南海主权的问题。但是我的集中分析 ...
 有几年没有深入的讨论过时事了,补了下课。 

      我们在第一、二个前提上应该已经基本搞清楚了,第三点有待商榷。下面我再说几句。
     第一,我文中“南海主权交给国际法庭仲裁“ 指的就是你文中的“递交仲裁中国南海主权争议的请求”,这一点应该清楚了。另外一点就是,我的分析强调在管辖权(jurisdiction)问题搞清之前,就N段线打实质官司是颠倒顺序,putting the cart before the horse。所以,文中没有就菲律宾的具体诉求进行分析。
    第二,我在文中写道“假如中国应诉了接受了国际法庭对这个争议的管辖,然后国际法庭判菲律宾赢,那时候中国不接受裁决结果才是自打耳光。” 设引号中的句子为A, 我前面的回应是 (1)A是我的观点 --- A不是你的观点;  (2)A当然不是对你的分析的概括 --- 与你说的A“不是对我不参与仲裁分析的准确概括”一致。

    第三, 你说如果菲律宾仲裁获胜并自行执法,中国攻击菲律宾,则菲律宾可以启动《美菲安保条约》。你引用的是该条约 Article V。细看之下,这条V明显是定义性的,而不是操作性的。我放狗查了一下,操作性的条款是 Article IV: “Any such armed attack and all measures taken as a result thereof shall be immediately reported to the Security Council of the United Nations. Such measures shall be terminated when the Security Council has taken the measures necessary to restore and maintain international peace and security.” 菲律宾启动美菲条约,美国如果响应,结果是送交安理会。而中国在安理会必然一票否决任何针对中国的决议。我引用岳的文字是他以前讨论菲律宾与日本进行国际诉讼时的对策,并非具体针对后来菲律宾申请的仲裁,这是基于他对二战后的国际安全机制的理解。如果美国为菲律宾发动与中国这样核大国的战争,先不说对双方意味着什么,美国至少选择了突破联合国机制。

   美国自己都没有加入《公约》,如果美国为自己没有加入的《公约》破坏联合国安全机制,选择为菲律宾与中国一战,似乎是 mad man 行为。

    另外,即使菲律宾试图单方面执法,中国也不一定要对菲律宾开第一枪,中国用万吨大船撞击菲律宾的小艇即可。如果菲律宾在争议海域开第一枪,中国的还击就是自卫。

    你既然说“《公约》对仲裁决定缺少相应的强制执行能力”,那么就应该认识到中国参与仲裁没有任何好处,而风险很大。中国的主权诉
求有历史依据也有压倒性的实力优势,如果上法院中国赢了,中国没有得到任何实质的东西 --- 菲律宾小国还可以继续耍赖不认账,但中国参与仲裁输了而不认账国际声誉损失就大多了。

   至于中国发表立场书并呈交每个仲裁法官,这与参加仲裁完全是两回事。参与仲裁是接受相关法院的管辖权 jurisdiction,相当于让桑兰案中的薛伟森承认法院管辖、应诉性侵案。中国政府采取的策略是不接受法院的管辖,而是发篇反驳文章寄给法官参考,这样比参与仲裁回旋余地多多了:法院如果判中国胜可以顺势赞扬一下,如果判菲律宾胜则中国可以以法院无管辖权为由,拒绝承认仲裁结果。
回复lawandorder 2015-1-10 10:44 PM
天香公主: 听枪枪说最近不方便上网,过段时间她会再复。
多谢
 zzwave.com
回复天香公主 2015-1-10 10:29 PM
lawandorder: 我本来期待你会提出比这更有力度的反驳。    

第一。“仲裁中国南海主权争议”这是个泛指, 因为九断线的问题本身就是南海主权的问题。但是我的集中分析 ...
听枪枪说最近不方便上网,过段时间她会再复。
回复lawandorder 2015-1-10 10:19 PM
方枪枪:     新年好! 
我辩论水平不高,但看时政文又很挑剔,一般大多数时政文和讨论像“政工干部”式,流于发泄情绪,知识含量不高,所以也就是瞟一眼。你这 ...
我本来期待你会提出比这更有力度的反驳。    

第一。“仲裁中国南海主权争议”这是个泛指, 因为九断线的问题本身就是南海主权的问题。但是我的集中分析的最后段落明确讲述的是“九断线”问题。

第二。“假如中国应诉了接受了国际法庭对这个争议的管辖,然后国际法庭判菲律宾赢,那时候中国不接受裁决结果才是自打耳光。” -- 我没有说这是你说的我的”观点,“ 而是你对我的”不参加仲裁的分析概括。“  观点和”分析概括“这是两个完全不同的两个概念。

第三。岳博士和我对仲裁庭的判决的执行性问题的结论没有不同,但他的法理是不准确的。 你的” 约对非常任理事国是否有强制力” 没有任何可讨论价值,因为联合国宪章和海洋公约(以及我能想到的其他公约)没有提供任何仲裁胜诉方有权请求安理会执行判决的权利。 无论这个判决是否有强制执行性(没有), 我在《后果分析》后面和忆江南的讨论中的陈述现在看来一样有说服力,如下:

lawandorder 2013-4-17 11:19 PM

有关国际法约束性问题你的分析基本正确,即,针对海洋仲裁法庭的判决没有直接的执行机制(这点我在文中也提到了“尽管《公约》对仲裁决定缺少相应的强制执行能力")。这主要是考虑到国家主权问题。但是,海洋仲裁法庭 (ITLOS),或者国际法庭(ICJ) 或者国际常设仲裁法院 (PCA) 的判决一般都得到当事国的主动执行。除了你说的国际舆论和胜方行为的合法性之外,胜方也会单独采取强制的执行措施。比如在这个中菲问题上,如果仲裁宣判9段线违反《公约》,那么菲国很有可能在现有标定的中国海域里行使《公约》上的权利,包括开发200海里的海底资源。到时,如果中国采取武力行动,将构成挑衅行为,菲国也会启动《美菲安保条约》(Mutual Defense Treaty (U.S.–Philippines)) 来请求美国介入 (这个安保条约的范围比美日安保还要广泛,见Article V, For the purpose of Article IV, an armed attack on either of the Parties is deemed to include an armed attack on the metropolitan territory of either of the Parties, or on the island territories under its jurisdiction in the Pacific or on its armed forces, public vessels or aircraft in the Pacific.) 

我的结论是,中国政府12月7日发表立场书并呈交每个仲裁法官一份,和后来12月17日仲裁庭颁布新法令的事件使的你的 《看法》失去真正的讨论意义(所谓的事实胜于雄辩或事实胜于意想),在这些新的事态发展之上挑战我的《后果分析》反映出你对该问题的缺少深度的认识和理解以及缺少力度的分析。     另外我相信,如果菲获得有利的判决,他们一定会在大陆架和EEZ 范围进行开发,而且启动美国开发公司,让美国同时作到获得经济利益和履行条约义务。到那时,如果中国单方面采取武力执行自己的9断线,将视为公然违反国际法,除了美国的直接牵制之外,还会受到国际舆论的谴责。后果严重。
回复方枪枪 2015-1-5 08:41 PM
lawandorder: 方博士新年好! 很高兴你也喜欢这个问题,很高兴看到你的批评性评论。 

有几个前提必须要搞清楚,否则我无法反驳。

第一。 菲国2013年1月提交的仲裁的内 ...
   新年好! 
我辩论水平不高,但看时政文又很挑剔,一般大多数时政文和讨论像“政工干部”式,流于发泄情绪,知识含量不高,所以也就是瞟一眼。你这个类型的时政文恰恰是我比较喜欢看的类型。这就算是提出看法吧。

你提出先确定三个前提,很好。我先只谈三个前提

第一,你说【菲国2013年1月提交的仲裁的内容并不是“南海主权交给国际法庭仲裁“】。但你在之前博文写的是【菲律宾在今年1月向国际海洋仲裁法庭(ITLOS) 递交仲裁中国南海主权争议的请求】,因此我提到的【南海主权】是引用你的说法,我提到【菲律宾就南海问题向国际法庭提起诉讼】,【如果中国听了LAO的把自己的南海主权交给国际法庭仲裁】,都是在谈你文章中提到的就南海诉讼问题,并没有区别。具体是9段线还是10段线不影响讨论。


第二,“假如中国应诉了接受了国际法庭对这个争议的管辖,然后国际法庭判菲律宾赢,那时候中国不接受裁决结果才是自打耳光。”  这是我的观点,当然不是对你的分析的概括。你的观点是中国不参加仲裁后果严重,我的分析结果正好相反,中国参加仲裁后果严重,不参加仲裁赢定了。

第三,你对法律的解读与岳东晓对联合国规则的解读可能不矛盾。你说公约缺乏强制力执行力,岳说的是国际法庭的判决对常任理事缺乏强制力,公约对非常任理事国是否有强制力是可以讨论的,但那有点节外生枝了。岳与你的区别在于在对联合国机制理解下类似的情况下如何决策。两者正好相反。你的决策应该是基于不参与仲裁后果严重,他的是参与仲裁后果严重。中国政府选择了不参与仲裁的路子,而且还很成功,干脆堂而皇之地填海了。
回复lawandorder 2015-1-4 08:56 PM
方博士新年好! 很高兴你也喜欢这个问题,很高兴看到你的批评性评论。 

有几个前提必须要搞清楚,否则我无法反驳。

第一。 菲国2013年1月提交的仲裁的内容并不是“南海主权交给国际法庭仲裁,“ 而是(a) 九断线的合法性,和(b) 某些在涨潮埋没的岛礁应该是定为岛屿还是岩石(rock) 从而不享受海洋公约规定的EEZ 的待遇。所以你的第一前提是不准确的。

第二。“假如中国应诉了接受了国际法庭对这个争议的管辖,然后国际法庭判菲律宾赢,那时候中国不接受裁决结果才是自打耳光。”  -- 这个不是对我不参与仲裁分析的准确概括。我的分析是,中国凭海洋公约的有关条款, 1996年的不接受强制仲裁的声明,中国1992年制定的国家领海法,以及历史产权,应该有充足的法律和事实基础证明国际海洋仲裁法庭对菲国提出的仲裁内容没有管辖权。但是,如果不在仲裁法庭提出这些论点,按照仲裁法院的程序,仲裁法院照样可以宣判是否有管辖权,而且如果仲裁法院认为有管辖权就会对菲国提出的仲裁问题进行受理并作出裁决。

第三。你引用岳博士的陈述 “联合国常任理事国可以任意否定国际法庭的判决。”(我没有阅读,现在也没有阅读),和我的相关陈述问题并不矛盾, 即,“《公约》对仲裁决定缺少相应的强制执行能力”  (我不同意岳博士的说法,因为海洋公约并没有提出任何仲裁胜诉方有权请求安理会执行判决的权利)。 我对中国政府不参与仲裁的后果分析本身也是建立在这个前提之上,即,即使仲裁法庭作出对菲国有利的判决,该判决本身在法律上也难以自身得到执行,但虽然如此,后果还是难以估量。(见后)

在以上三个前提确立后,我对你的评论的回复是:

第一。中国政府在12月7日发表《立场书》 (见彼岸网12月14日文章,依靠国际法捍卫领土主权,中国拒绝参与国际海洋仲裁), 详细完整陈述了中国政府认为仲裁法庭没有管辖权的法律和事实立场。(主要立场我在“后果分析“ 的文章中有阐述)这个立场书的发表时间非常重要,是在仲裁法庭下令中国政府在12月15日之前递交菲国仲裁的反驳书的时间。 见仲裁法院2014年6月3日第二号法令。http://www.pca-cpa.org/showpage.asp?pag_id=1529  尽管政府同时声明发表《立场书》和仲裁法院的反驳书时间没有关系,而且发表立场书也不能视为同意参与仲裁的动作,但实际上,按照仲裁法庭的程序和惯例,仲裁法庭会考虑这种政府级的立场性陈述的。(我当时读了立场书之后,我还认为中国当局决策人读过我的2013年4月13日的”后果分析“文章。      http://www.bian-wang.com/discuz/home.php?mod=space&uid=10006&do=blog&id=19&_dsign=7cc8a6c7

第二。事实上,中国政府已经把12月7日立场书递交给仲裁法庭的每个法官,但同时强调递交给每个法官立场书不能视为同意参与仲裁的动作。见仲裁法院2014年12月17日第三号法令。 http://www.pca-cpa.org/showpage.asp?pag_id=1529 。针对中国的12月7日的立场书,仲裁法庭发出第三号令,要求菲国在2015年3月15日之前递交补充法律文书,并邀请菲国针对中国政府的公开陈述作出反应。 (The Philippines has been invited to address, as it considers appropriate, any public statements made by the Chinese government in relation to the dispute.)  我的看法是,这个”公开陈述“指的就是12月7日立场书。这说明这个立场书将以非正式非程序的方式合法进入仲裁法官的考虑之中。

第三。为什么中国政府选择在法庭规定的递交时间前8天时间发表立场书?为什么 政府发表立场书后递交给每个法官一份立场书?  这当然是因为中国政府意识到完全拒绝参与仲裁的后果,无论当局想到的后果是否和我分析的一样。 回答以上这两个问题,实际上也同时驳斥你的引述所谓专家的“专家也分析说支持菲律宾打国际官司是一个死胡同,菲律宾打官司反而会触怒中国、自找苦吃。”。 你引述的Hofstra 大学教授Julian Ku文章,The Philippines' Massive Lawfare Blunder in the South China Sea, 发表在The National Interest 网站,这也是我经常浏览阅读的网站。但是这篇文章发表的时间是2014年12月11日,是中国立场书发表4天以后,是在中国政府已经决定以某种方式(非正式,非程序)来参与(尽管声明不能视为参与)这个仲裁。因此,对Ku 教授来说,他是在看到中国立场书之后写出的这个文章,并不能代表他在2013年4月13日(我写“后果分析”文章的时间)他的分析立场的见解。 (注意看,他现在认为中国有足够的可以接受的法律立场通过没有管辖权来谴责仲裁结果。在我看来,这实际上是为建立有利的国际舆论做准备。另外,Ku 教授指出即使仲裁判决对中国不利,中国也不应该担心国家名声上的损失,我表示不同意,但现在应该没有必要在争执这个问题,因为中国已经担心一个不利的仲裁判决会带来的后果,至于是否包括国家名声上的 损失,现在只有臆想。

先写这么多。等看到你的再反驳之后我再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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