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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日志

分享 方舟子:继续锁定贝志诚
热度 3 新闻速递 2013-5-11 01:26
贝志诚的爷爷是开国中将,外公是开国少将。朱令的外公是北京高级人民法院顾问,某副委员长的同学。孙维的爷爷和堂伯父虽然地位高,只是无实权的民主党派,这样的家庭背景不可能保她犯命案不受追究(也许可获轻判),但可保她不受刑讯逼供。贝志诚就曾经公开表示很遗憾警方没有对孙维进行刑讯逼供。如果孙维出身普通家庭,被刑讯逼供,现在不停地上访、申冤、让网民义愤填膺的,就会是孙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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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享 “第六次大灭绝”将来临 人类能否挺过?
热度 1 天涯过客 2013-5-10 17:02
【美国《新闻周刊》网站5月6日文章】 题:人类能劫后余生吗?(作者安娜莉-内维茨)   原文提要五次大规模灭绝过程曾经差点把地球上的生命完全消灭。第六次即将来临。   在过去4年里,蜜蜂蜂群出现了一种令人不安的变化。在养蜂人无助的注视之下,这些群居昆虫原本所具有的机器一般的效率退化成为无法解释的混乱。工蜂飞 走后再也不会回巢,幼蜂在蜂巢中漫无目的地走动,蜂群的日常劳作无人过问,直到蜂蜜生产完全停止,蜂卵因为得不到照料而死去。自从2007年以来,这种被 称为“蜂群崩溃综合征”的现象每年冬天都会使蜂群数量减少大约30%。   如果蜜蜂灭绝,它们的消失将引发物种灭绝的多米诺效应,因为从苹果到花椰菜的各类农作物都依赖蜜蜂为其授粉。与此同时,全世界的两栖动物物种有超过1/3面临灭绝威胁,据哈佛大学进化生物学家兼自然资源保护论者E·O·威尔逊估计,每年有2.7万种物种从地球上消失。   我们是否处在一次大规模灭绝过程的序幕之中,而这一过程最终将导致地球上数以百万计的动植物物种--包括我们人类自己——的消亡?“第六次灭绝”假设的支持者们认为这个问题的答案是肯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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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享 转郭玉闪致孙维的一封信,太精彩了!!
热度 6 麦燕萍 2013-5-10 15:51
转郭玉闪致孙维的一封信,太精彩了!!
郭玉闪 ,男,1977年生,福建莆田人,公共知识分子,北京大学政治经济学硕士毕业,传知行社会经济研究所创始人,理事,所长,《第一财经》特约评论员,原《新青年·权衡》杂志执行主编。主要研究领域为民生、公共政策方面的管制经济学分析,同时多年来一直倡导破除垄断的管制改革。目前参与传知行税收、出租车业、三峡工程等领域的研究。作家余世存对他的描述是“一个热情似火的学者,做过沙龙、慈善、环保、维权、学术、翻译”。 文章出处: http://www.l99.com/1631707/blog/view/723560 或者: http://groups.tianya.cn/post-95984-05946f0fcfd460dbfa11864cada57fac-1.shtml 郭玉闪简介出处: http://zh.wikipedia.org/wiki/%E9%83%AD%E7%8E%89%E9%97%A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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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享 放棄馬六甲海峽之外的黃金通道 昆曼超級公路之謎
8288 2013-5-10 13:19
个人分类: 新闻和政治-视频|4527 次阅读|0 个评论
分享 朱令最后的古琴演奏:广陵散
热度 4 新闻速递 2013-5-10 12:25
http://v.youku.com/v_show/id_XMTEwMzc0MjQ=.html?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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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享 赵高素描:结党营私掌握朝廷大权
热度 1 稻草 2013-5-10 12:10
河北省唐山市网友 的原贴 每天一份奏折,极尽献媚之事,无功无德,品貌狰狞,身材魁梧,竟爬上二品大员,野心勃勃,排挤同僚,大灾之年,谋逆篡位,被贬数次。皇上驾崩,竞把皇后关进大狱处死,株连丞相3人,三品以上160人,投狱21万人,200万被流放,重用奸佞之徒,结党营私,掌握朝廷大权。百姓艰难,国体崩溃。扰乱朝纲,以下犯上,先后弹劾数任秦朝皇帝,指鹿为马,欺上瞒下,纵容子女亲戚贪污腐败,假传圣旨使用御林军在咸阳砍杀手无寸铁的百姓。为倭奴投名状,悍然对传统盟国越国发动战争,结果一败涂地,自损12万青壮年,国力大减,联盟分崩离析,对海洋彼岸的倭奴国一味的投降求和,每年纳贡称臣,卑躬屈漆。对内滥施暴政,重典酷吏,以莫须有的罪名,处死4万余人,80万人关进大牢,包括蒙恬的孙子。这就是赵高,后有贱人篡改历史,吹捧赵高是法家,信口胡说:“秦朝幅员辽阔的疆域是赵高打下来的,说长平之战是赵高指挥的,和白起没有关系,没有赵高,老百姓就得饿死,因为秦始皇时代国家大厦将倾,多亏赵高力挽狂澜,救国救民于水火,赵高是5000年来之最中华伟人”。SB脑残一片欢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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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享 怒江大壩上神秘巨響 不為每一滴水而戰就是滅亡的中國
8288 2013-5-10 12:03
个人分类: 新闻和政治-视频|4154 次阅读|0 个评论
分享 陸地花崗岩出現在巴西海底 紐西蘭沙灘上的怪牙海族
8288 2013-5-10 11:55
个人分类: 新闻和政治-视频|4422 次阅读|0 个评论
分享 孙维背景及朱令案时间表
一池清水 2013-5-10 09:48
复旦大学投毒案发生后,朱令铊中毒案再次成为网络上关注的焦点。近日案件嫌疑人孙维的家世在网上曝光,引起热议,被疑其显赫身世是背后的保护伞。孙维的爷爷孙越崎政治背景令人乍舌,并且***还曾赠送其祖父生日礼物。   “朱令案”嫌疑人显赫身世曝光,***曾送其祖父生日礼物。孙越崎百岁华诞时,***送来一张他与孙越崎亲切交谈的彩色照片留作纪念。   根据资料查证,94年清华铊中毒的嫌疑人孙维的家世:爷爷孙越崎,民革中央副主席,名誉主席;堂叔孙孚凌,历任北京副市长、全国政协副主席;父亲孙大武是民革中央委员;姑姑孙叔涵是冶金部教授级专家,姑父朱丕荣是副部长。   而其中孙维爷爷孙越崎的政治背景令人咋舌。据资料显示,孙维爷爷孙越崎,是中国现代能源工业的创办人和奠基人之一,他领导开发了中国大陆第一个油矿延长油矿和中国第一座较具规模的石油城玉门油矿,享有"煤油大王"的尊称。抗日战争胜利后,孙越崎由经济部派往沈阳为东北区特派员,接收东北重工业,同时兼任河北平津敌伪产业处理局局长。孙越崎曾因公开与国民党决裂、组织"保护矿产品委员会"保护大量稀有矿产等的一系列爱国行为得到毛泽东主席复电嘉勉。   1950年孙越崎加入中国国民党革命委员会,历任民革河北省主委、中央常委、中央副主席、中央监察委员会主席、中央名誉主席。此外,还应聘担任欧美同学会名誉会长、中国辛亥革命研究会名誉理事长等多种社会职务。1992年10月16日,孙越崎百岁华诞时,***送来一张他与孙越崎亲切交谈的彩色照片留作纪念。   附:朱令事件回顾   1973年11月24日,朱令出生在北京一个知识分子家庭,父亲吴承之,母亲朱明新。朱令有一个比她大四五岁的姐姐吴今(是北京大学生物系学生,并在1989年4月野三坡春游时意外身故)。朱令从小就学习钢琴,15岁时开始学习古琴。1992年,朱令考取清华大学,入读化学系物理化学和仪器分析专业物化2班。朱令多才多艺,加入清华大学民乐队并成为主力队员,1994年荣获全国高校艺术表演独奏组二等奖。另外她也是北京市游泳二级运动员。   铊中毒和诊治   从1994年11月24日起,朱令开始出现奇怪的中毒症状:起先是肚子疼,吃不下饭;接着(12月5日)胃部不舒服;最后(12月8日)她的头发开始脱落,并在几天内掉光。12月23日,朱令入住北京市同仁医院消化内科病房,虽然没有查出病因,但住院一个月以后,朱令的病情得到缓解,并长出了头发,于1995年1月23日出院。   1995年2月20日,寒假结束,新学期开始,朱令返校。3月6日,朱令的病情恶化,她的腿疼痛很厉害,并感到眩晕,朱令父母将其送往北医三院求治。   1995年3月9日,朱令父母带朱令到协和医院的神经内科专家门诊,李舜伟教授接诊后,告诉朱令的母亲“太像60年代清华大学的一例铊盐中毒病例了”。但是由于朱令否认有铊盐接触史,并且协和医院不具备做该项化验的条件,协和医院没有进行铊中毒的检测。3月15日,她的症状加重,开始出现面部肌肉麻痹、眼肌麻痹、自主唿吸消失,朱令住进协和医院的神经内科病房,协和医院按照急性播散性脑嵴髓神经根神经炎诊治。3月23日,朱令中枢性唿吸衰竭,协和医院采取了气管切开术。3月24日,协和医院开始对朱令采取血浆置换疗法,前后8次,每次均在1000毫升以上,有些人认为这对未确诊的情况下维持朱令的生命起到了重要的作用,但在这个过程中,朱令感染上了丙肝。3月26日,朱令被送入协和医院的重症监护室(ICU),依靠唿吸机维持唿吸。3月28日陷入昏迷状态,直到8月31日苏醒,朱令共昏迷长达5个月。   协和医院对朱令进行了多项检测(包括艾滋病病毒HIV,嵴髓穿刺,核磁共振,免疫系统,化学物质中毒,抗核抗体,核抗原抗体和莱姆病等),但除了莱姆病以外,其它项目的化验结果皆为阴性。   通过互联网求救   1995年4月10日,朱令的高中同学、北京大学力学系92级学生贝志城、蔡全清等人当时将这种不明的病症翻译成英文,通过互联网向Usenet的sci.med及其他有关新闻组和Bitnet发出求救电子邮件。之后收到世界18个国家和地区回信1635封(一说超过2000封,贝志城说超过3000封),其中约三分之一的回复认为这是典型的铊中毒现象。圣裘德儿童研究医院的医生在回信中指出“疑似铊中毒,认为根据头发脱落、胃肠道问题和神经问题等症状几乎可以确诊”。由于当时中国互联网不发达,海外UCLA的Dr. Xin Li在UCLA的服务器上和Dr. John W. Aldis一起曾帮助创建了UCLA朱令铊中毒远程诊断网,在朱令铊中毒远程诊断的信息发布和协调上起了关键作用。   4月18日,贝志城拿着翻译好的电子邮件到协和医院重症监护区门口给医生参考,但他认为没有得到积极回应,很少人参看,也没有采纳电子邮件中的铊中毒判断和相应的检测办法,使得当时网上远程诊断的结果没有及时发挥相应的作用。   确诊和之后的治疗   由于互联网上的回信怀疑是铊中毒,当朱令父母得知北京市职业病卫生防治所的陈震阳教授可作做铊中毒鉴定后,在一位协和医生的暗中帮助下,取得朱令的尿液,脑嵴液,血液,指甲和头发,于1995年4月28日来到北京市职业病卫生防治所进行检验。当天,陈震阳即出具了检测报告,认为朱令为两次铊中毒,第二次中毒后朱令体内铊含量远远超出致死剂量,并怀疑有人蓄意投毒,同时建议服用普鲁士蓝解毒。   根据互联网的反馈以及陈震阳4月28日的化验结果,朱令开始服用对症药普鲁士蓝,服用当天,血液中的铊离子浓度开始下降,这是朱令到协和医院求诊的第50天,一个月后(一说10天),体内的铊被排出。但是,由于铊离子在体内滞留的时间太长,朱令的神经系统遭到严重损害,视觉几乎完全丧失,肌体功能也受到严重损伤,且仍处在昏迷中。   1995年8月31日,朱令从长达5个月的昏迷中苏醒。1995年11月,朱令从协和医院出院,转入其他医院和康复中心接受治疗。   立案调查   为朱令作铊检测和远程诊断的医生都提出了朱令是被蓄意投毒的意见。圣裘德儿童研究医院的医生在回信中还指出“如果不是朱令在工作中使用到铊(一如在生产光学镜头中需要),那么很有可能是被人故意投毒”。北京职业病防治所陈震阳认为朱令为两次铊盐中毒,第二次中毒是致死的大剂量,并判定是有人投毒。   1995年4月28日晚,当朱令被确诊为铊中毒后,朱令父母立即向清华大学当时的化学系副系主任、主管学生工作的薛芳渝教授提出报案的请求,薛随即向清华大学保卫部部长兼清华大学派出所副所长报案。1995年5月7日,北京市公安局开始正式立案调查。但在立案之前,在铊中毒确诊后的五一放假期间,朱令宿舍曾发生离奇盗窃案,朱令的洗漱用品丢失。   铊是一种剧毒化学品,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剧毒物品品名表(GA58-93)》(1993年10月1日执行)中铊与氰化物同为A类(氰化物属于第一类A级,铊盐属于第二类B级。)。“据公安局有关人士说北京市工作中需要使用铊和铊盐的单位只有二十多家,能接触到铊的只有二百多人”。警方并且排除了朱令本人曾使用或接触过铊盐,也排除了其家人和亲朋接触过铊盐。朱令家人委托的两名代理律师之一张捷指出,“根据警方目前提供的情况来看,有人故意投毒是朱令中毒的真实原因,也就是说背后存在一个凶手”。而了解内情又有几十年破案经验的老公安王补推断“嫌疑人的范围是很小的”,并根据清华大学女生宿舍的严格管理,进一步推断“朱令身边就有凶手”。   在1997年4月,在正式立案两年之后,北京警方对朱令案件犯罪嫌疑人孙维采取了第一次突审。在这以前见诸报道的关于案件的进展和调查情况包括:警方在1995年夏秋时分到朱令父亲单位调查过朱令父亲和孙维父亲的关系;警方在1995年通知朱令家属,“只剩一层窗户纸了”;十年前(报导时间是2006年1月)清华大学派出所所长李慕成告知朱令父母,“有对象”,“上面批准后,开始短兵相接”;1996年2月,北京市公安局14处有关领导对朱令家属表示案件难度很大,仍在努力之中;1997年2月,化学系薛芳渝教授告知朱令家人,校方将配合警方作一次有效的侦破行动,但后来一直没有下文。   在朱令母亲朱明新1997年11月发表在UCLA朱令铊中毒远程诊断网上的一封信中提到,警方迄今一直怀疑为朱令同舍和同班同学的一位女生是投毒真凶。警方同时说明有证据显明是嫌疑人自己利用铊中毒测试报告出得太晚,破坏了朱令宿舍的物品,使得仍还有小于1%的硬件证据缺失。但警方表示不会放弃并有自信心在公开的法庭上给嫌疑人定罪。但是,从1995年5月7日以来的11年(2006年),这个案件没有进入法庭阶段,北京警方一直没有宣布侦破此案,也没有公开任何有关的细节和原因。但主要负责这个案件的公安局十四处李树森,在2006年对采访他的记者提及“这件事在调查工作中已有一定结论”,且“这件事情很敏感”。   据一份公安部办公厅对政协委员提案的复函,本案已于1998年8月25日结办。   嫌疑人   朱令同宿舍的同班同学孙维(出生于1973年8月20日),被认为是唯一能够合法取得铊盐并且跟朱令接近的人,经过详细调查,警方将其列为投毒的犯罪嫌疑人,但孙维声称自己并不是唯一一个能从学校实验室获得铊盐的人。孙维的祖父孙越崎和堂伯父孙孚凌在民主党派和政协担任要职。   1997年3月朱令家人以出事班级即将全部毕业,人证即将难以获得为由,上书北京市公安局长。1997年4月2日孙维作为朱令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北京市公安局14处带走,并在印有犯罪嫌疑人的纸上签字。在被连续侦讯审问8个小时后,孙维被家人接回家。朱令家人还曾上书国家领导人要求加快办案,但上书时间没有说明。   1998年1月,孙维家人在得知朱令家人上书国家领导人后,也给高层领导上书。   1998年8月26日公安机关宣布本案结办。而张捷律师说明,“解除犯罪嫌疑是指超过法定的期限,公安机关因没有确凿证据,于是依法解除了对犯罪嫌疑人的强制措施,但这并不意味着犯罪嫌疑人的嫌疑被排除”。   朱令家人诉协和医院   朱令家人认为,协和医院误诊并耽误了治疗时间,才使得铊中毒给朱令带来了严重的后遗症。1996年12月,一家律师事务所的律师(截止至今,未见披露姓名以及所在所)提供法律援助,接受朱令家人的委托将协和医院起诉至东城区人民法院,“要求医院赔偿经济和精神损失近80万元”。1997年10月,北京市医疗事故鉴定中心作出协和医院不存在过失、不属于医疗事故的鉴定。1999年4月2日,一审协和医院胜诉。   1999年12月,免费代理此案的浩天律师事务所律师俞蓉向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提出重新进行鉴定的申请,法院委托北京市法庭科学技术鉴定研究所再次鉴定,该单位出具了鉴定意见:“(协和医院)该不作为的行为导致被鉴定人朱令病情被诊断的延误,因此,北京协和医院在本次医疗行为上存在一定的不当之处”。2000年11月26日,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终审判决协和医院补偿朱令医疗等损失10万元。   多年后风波再起   2006年前,关于朱令事件,仅偶见华文媒体报道,主要集中于朱令的悲惨遭遇,远程医疗的作用等。1995年9月,《女友》杂志记者陈童曾采访朱令同宿舍女生,遭冷遇。2002年,在网上有人撰文指出,向朱令投毒的嫌疑人是孙维。同时,贝志城以真名实姓在“新语丝”网站发表《朱令案件的一些情况》一文,介绍了一些内幕。 2005年11月30日,在天涯社区,一名ID为“skyoneline”的网友发表了《天妒红颜:十年前的清华女生被毒事件》重提此案,在社区内引起了关注。12月30日,一个ID为“孙维声明”的网友(此帐号由孙维父亲证实为孙维本人,同时也被在天涯发表评论的部分物化2班同学证实)发表了《孙维的声明——驳斥朱令铊中毒案件引发的谣言》,以孙维的名义公开为自己辩解,激起众人的讨论,并引起网民对此案极大的关注。在网络上,很多网友谴责孙维为投毒者,一些网友并对其进行人肉搜索,找出了孙维的家人、住址、所在单位等信息,还有朱令和孙维所在班级的同学列表。2006年1月中旬起,《中国日报》、《新闻晨报》、《法制早报》、《南方人物周刊》、《新民周刊》、《青年周末》、《华夏时报》、《大连晚报》等众多媒体对了朱令事件相关内容以及网络上的讨论进行了报道。   2007年1月22日、23日中国中央电视台综合频道(CCTV-1)《东方时空》节目播出专题记录片《朱令的十二年(上)、(下)》,将此案的关注又推至一个更新更广的高度。   2013年4月15日,上海复旦大学发生医科硕士中毒事件,疑似室友投毒,由于情况类似,网民讨论中再次频繁提起朱令事件。 2013年4月19日,前嫌疑人孙维曾用的天涯论坛帐号时隔七年后再次发帖,声称她希望真相大白。但天涯网站在2011年底曾发生过大规模帐号泄露事件,因此现使用此账号者是否是其本人值得怀疑。 2013年4月19日,南方都市报通过电子邮件采访了据称在2005年底破解孙维及相关人员电子邮箱的计算机“黑客”,获取了网上流传的据说是孙维发给关系者的《发帖指南》的原始文档。“黑客”的身份得到贝志城的确认。   2013年5月3日,新浪微博屏蔽了以“朱令”、“孙维”、“铊中毒”、“铊”等做关键词进行的微博搜索。陈坤、姚晨、李开复等名人关于朱令案的微博遭到删除。   2013年5月3日,美国白宫网站出现关于朱令案的联署,请愿中称孙维有动机、有途径获取铊、导致朱令瘫痪,朱令案发生后孙维更改名字,并通过“婚姻欺诈”赴美。联署要求“为保护我们的安全,要求美国政府调查并驱逐孙维”。截至目前,美国白宫请愿页已获得8万余签名。   朱令近况   从1994年中毒至今,经过十年多的康复治疗,由于铊中毒损伤的不可逆转性,朱令的智力、视觉、肌体和语言功能都没有得到恢复,留下永久的严重后遗症,朱令的生活根本无法自理,必须由年迈的父母照料生活起居。   目前,许多关心朱令的人士在2004年3月发起成立了“帮助朱令基金会”,建立和维护有关朱令的网站。截至2006年3月,基金会海外募捐已超过三万三千美元;其中部分捐款已送达朱令家庭,作为她的康复治疗费用。   2006年3月10日,北京市立天律师事务所接受朱家委托,提供法律援助,派出张捷和李海霞两位律师为朱令家属提供法律服务,维护朱令及家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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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享 朱令案警方的疑罪从无就是犯罪 (转朱令律师新博文 )
热度 1 一池清水 2013-5-10 08:37
对于朱令案警方终于回复了,能够有回复总是一个进步,这个进步我们应当肯定的。虽然这个回复表现了专业的太极高手水平。立案超期或过慢、未及时勘察现场、嫌疑孙维有不合逻辑的问题、奉旨结案等等问题被都太极推手高明的含糊过去了,但进步是有的,我们实现希望的道路都是一步步走的。有了回复就有了沟通和讨论的渠道和氛围,是一个新的开始,下面我们就要直接面对警方最应当回应的问题,这问题就是公众质疑的嫌疑人孙维在侦察中的问题,就是警方的疑罪从无的问题,警方凭什么让她解除嫌疑呢?这里本人要说的是朱令案警方的疑罪从无就是罪恶! 对于案件的侦破,从来都是警方排除一个个疑点将嫌疑人一步步确定为罪犯,怎能一上来就证据充足?上来证据不足警察就疑罪从无了,怎么样能破案?铊案就是如此,老百姓上访也大多如此,我们关心朱令,最大的意义就是建立罪犯无法容身的规则,这是在共建和谐社会啊!对于没有侦破的案件,嫌疑人的疑点不能排除,铊就永远应当是警方侦查的对象,警方有什么理由放弃侦察?警方没有权力解除孙维的嫌疑,警察需要不断的侦察。对于疑罪从无是法庭审判的原则不是警察的办案原则,警察的办案原则就是要揪住有疑点的罪犯,这里我们还可以看到最近一起有疑点被无罪的案件警方和检方是怎样做的: 河南检方:死刑保证书案不完全排除李怀亮嫌疑 http://t.cn/zTQ6YQ7 此案号称冤案被疑罪从无,但这个案件是法院的疑罪从无,已经十多年,检察院已经重新调查! 而对于朱令案是警方搞疑罪从无没有继续侦查,嫌疑人并没有证据能够证明她肯定不是凶手,且凶手没有抓获,为什么就不继续查孙维了呢?所以本案的程序最大的问题就是警方在没有任何证据的情况下就解除了嫌疑人孙维的嫌疑,就算是证明孙维作案的证据不足,但警方有什么证据来证明孙维不是罪犯呢?孙维不能被证明不是罪犯,警方就解除她的嫌疑,并且不再继续办案,这里面是有什么问题呢?这难道不是受到权力的干扰?这样的举动有什么法律依据? 对于本案件,警方的问题就是以司法程序所没有的疑罪从无放纵了罪犯,导致案件多年难以侦破,警方搞疑罪从无是有巨大的责任,这个案件的疑罪从无成为案件的新罪恶,这里面有黑洞,所以警方没有公开信息,而且孙维这个案件的示范作用非常大,基本上是当年新刑诉法按照疑罪从无的第一案,而且这个案件没有经过法院,由此中国大量的权贵就是依靠这样的疑罪从无推搪受害人的,受害人求告无门才引发社会不安定因素,警方在本案开创的这个先例,警方应当为其没有法律依据的给嫌疑人疑罪从无承担责任。 根据96年刑诉法第一百二十九条 公安机关侦查终结的案件,应当做到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并且写出起诉意见书,连同案卷材料、证据一并移送同级人民检察院审查决定。第一百三十条 在侦查过程中,发现不应对犯罪嫌疑人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撤销案件;犯罪嫌疑人已被逮捕的,应当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明,并且通知原批准逮捕的人民检察院。我们可以看见的就是公安机关的侦察终结没有疑罪从无的规定,对于嫌疑人只有移送检察院或者撤销案件的决定,对于杀人案显然是不可撤销的,因此对于这个案件公安机关没有在结办案件时给嫌疑人疑罪从无的权利!既然已经确定了孙维为嫌疑人,孙维自己都说在嫌疑人台头的文件上要求签字,那么案件公安机关就应当按照规定的期限结案,然后就是检察院的事情了。公安部《关于政协十届五次会议陈章立委员来信反映问题调查情况的复函》公查办 040014号,从这个文件我们才知道此案已经于1998年8月结案,对于这个结案的结果,警方一直没有正式通知当事人,这个文件与本次警方所说的还在侦破是有矛盾的,按照法律效果,在报刊之上的声明与回复两会代表的质询二者是后者更有法律效力,因为声明不是法律正是文件,回复却是有明确的案号的,因此公安结案应当是确实的。 公安结案就要报送检察院审查起诉,但到检察院是否可以疑罪从无的不起诉了呢?检察院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让公安机关补充侦查,如果补充侦查后还不足的,可以不起诉,但这里没有说要按照无罪推定进行审查,更关键的是检察院要结办此案,必须给受害人交代!根据96年刑诉法第一百四十五条:对于有被害人的案件,决定不起诉的,人民检察院应当将不起诉决定书送达被害人。被害人如果不服,可以自收到决定书后七日以内向上一级人民检察院申诉,请求提起公诉。人民检察院应当将复查决定告知被害人。对人民检察院维持不起诉决定的,被害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被害人也可以不经申诉,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人民检察院应当将有关案件材料移送人民法院。我们可以看到的就是作为被害人是没有接到检察院结办案件的文件的,而且这个文件后受害人是可以申诉的,同时受害人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也就是可以自诉的,这个权利根本没有给受害人朱令,因此警方出面要说案件一直在侦破当中,但是孙维已经是嫌疑人的事实她自己的声明都承认的,这如何自圆其说? 真正的疑罪从无的规定是在法庭的审理阶段,依据96年刑诉法第一百六十二条第三款:证据不足,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的,应当作出证据不足、指控的犯罪不能成立的无罪判决。这才是疑罪从无的法律依据,在没有法律依据下对于嫌疑人公安和检察院都不能宣布嫌疑人疑罪从无,而法院宣布嫌疑人疑罪从无也是要经过法庭审理,在法庭的最终宣判当中体现,这是全球法制国家一贯的原则,现在只有在中国可以不上法庭不经审判就可以疑罪从无了,这样的程序本身就是对于受害人极大的不公,所谓的不能抓铊完全没有程序正义。因为法庭的审理是公审,是在监督下的疑罪从无,警方的侦察是不公开秘密进行的,秘密的疑罪从无则是黑暗的暗箱,是容纳罪恶的地方,这里阳光是最好的消毒剂,公开就会带来公平公正和正义。 而朱令案的警方搞的疑罪从无是完全不透明的,隐瞒我们当事人的,如果真的有警方回应所说的“本着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的精神,警方将有关工作情况向其家属进行了详细介绍”,哪里还需要朱阿姨一次次的申请信息公开,既然当初已经介绍了,不介意再介绍一次吧!这个公开是有法律依据的,公安部刑侦局《关于实行“办案公开制度”的通知》(公刑〔2005〕1228号)。 http://t.cn/zTOD10E 。虽然是2005年的规定,但这个案件警方不是说一直在侦破不是98年就结案的嘛,那么这个案件就应当按照此规定办理。政府(广义)信息以公开为原则,以不公开为例外。所以我们要做的不是申请警方公开了,而是让警方做到声明的那样,把案件侦破的工作情况向朱令妈妈以及代理律师再一次按照声明所说详细的做一次介绍,警方这个行为应当可以重复的,而且有了2005年的办案公开制度,警方更应当多说一下嘛!否则警方这个声明就是说谎!而这个信息没有公开就是掩盖罪恶的手段,罪恶就是嫌疑人的疑罪从无问题。 这里警方给孙维搞疑罪从无,如果里面有权力干扰徇私枉法是罪恶,就算没有权力的干扰,这样的程序让嫌疑人不经审判就疑罪从无了,这个程序没有法律的支持,本身就是罪恶,所谓的程序正义,需要的就是有正义和程序同时严格执行,但警方疑罪从无的依据在哪里?很多人把疑罪从无叫的山响,把疑罪从无变成了程序正义的代名词,但是却对于疑罪从无应当的程序视而不见,没有合法程序的疑罪从无就是放纵罪犯,就是罪恶,根本没有正义可言,这些人根本不了解疑罪从无的程序正义在哪里!所以对于警方所搞的疑罪从无,本人认为就是罪恶,本案当中警方的罪恶就是给嫌疑人疑罪从无了,警方要干的事情是让嫌疑人到检察院,检察院干的事情如果不起诉就让朱令作为受害人起诉,孙维的疑罪从无是要法庭作出的,我们需要的就是她要出庭受审。就是要把这些事情暴露在阳光之下。 所以我们对朱令这个案件,警方真正问题就是非法给了孙维疑罪从无,而且这个疑罪从无就此成为了权贵脱罪和警方不侦查权贵采取双重标准的最好挡箭牌,警方的疑罪从无就是罪恶!我们追铊直接的是为了朱令的正义,间接的更是要建设中国更好的社会,不能放纵罪犯,为我们的将来争取和谐社会,大家一起致力于将警方的疑罪从无从权贵案的潜规则当中清除掉,疑罪从无一定是要法庭审理后判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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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享 剖析所谓朱令案真相---真凶转移视线的可能
热度 8 岳东晓 2013-5-10 06:11
刚看到那篇所谓《 朱令铊中毒真相调查报告之一 》。 考虑任何事实陈述的第一步是看其是否满足证据的标准。 这是一篇没有署名,没有给出任何证人,无法验证的东西,可信度为0。而且其中 所谓真相大部分是暗示性语言,而不是客观事实的陈述。 这样的东西虽然无法证明其内容为真,但通过分析其内容的不可能性,也许可以证伪。 我仔细看了其中关于宿舍失窃的部分,该匿名报告的作者露出了马脚。 这篇匿名报告中声称:朱令宿舍发生失窃,据此匿名者称,警察报告被盗物品为:“ (1)隐形眼镜小盒 (2)口红 (3)洗发液 (4)浴液”。 警察要结论这些物品是被窃,至少必须有经过下列判断过程:(1)警察预先确定朱令有这些物品;(2)警察确认这些物品在朱令住院前仍然存在(而不是早就消失了) ;(3)警察能够区分朱令的洗发液、 浴液 与其他同学买的洗发液、 浴液 ;(4)警察确定朱令的口红、洗发液、浴液等日用品不是被其他人使用完毕或者被同学借用;(5)警察确定这些物品不是被丢弃;等等。即使经过这些判断,也仍然很难结论这些物品是被人蓄意偷窃,只能说是东西不见了。 让我随便挑一个步骤来分析一下: 警察确定朱令有这些物品。当时朱令已经昏迷不醒,不可能告诉警察自己有一瓶某某 浴液 ,警察叔叔你们一定要搜出来;这瓶 浴液 如果存在应该是朱令自己买的,她父母不大可能知道。那么警察又如何知道朱令有什么 浴液 ,还剩多少?其余几点,大家可以类推。 因此,所谓警察报告朱令的 浴液 被窃基本可以认为是捏造。 另外,如果真如匿名文件中所言,窃贼在报案之后独独偷了朱令的洗漱用品,那么这个举动显然是在刻意传递一个信息:朱令的这些洗漱用品中可能存在可疑物质。如果这些物品中真的有毒而凶手企图消除证据,凶手的做法应该是早早将其简单地扔掉,或者干脆多偷些东西加以掩饰,而不是自己玩此地无银三百两。 根据朱令同宿舍同学的证词如下:    “太阳正暖”--- 【不错,派出所来取走朱令的东西的时候,我就在旁边看着,还“帮忙”来着--告诉他们那些是朱令的东西,而且在场的还有别的同学。当时没告诉我们是“搜查”,也没有出示搜查证,所以我不知道这叫不叫“搜查”。在整个期间根本没有“从孙维的箱子里找到朱令的咖啡杯”这回事,我的确记不清楚咖啡杯在哪里,但除了朱令的东西,派出所的人没有“搜查”其他人的东西,开箱子的事从何说起?说“因为发现杯子被清洗过,问孙维,孙维说怕落了灰...”,更全属杜撰。这些我都可以和派出所的同志对质,相信他们有记录!   这不是推断,是我对当时情况的叙述,我想也是众网友希望看到的发言类型。】 说这个话的人是朱令的同宿舍同学,其身份可以通过朱令同班的团支书薛刚验证。她根本没有提到有任何失窃的事情,警察甚至都不知道朱令有那些东西,要靠同学指出。 由此可见,匿名作者的所谓朱令宿舍被盗的说法基本不可信。 那么,有谁有动机要虚构事实,将我们的目光引到特定的怀疑对象呢? 参见: http://www.zhenzhubay.com/blog-2-1481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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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享 投毒者挽救受害者生命的动机何在
热度 9 岳东晓 2013-5-9 16:45
有湾友针对方舟子对朱令北大同学的质疑提出反驳:如果他是投毒者,为什么要费那么大劲抢救朱令? 其实, 网上的各种怀疑、质疑早就有了,当事人应该站出来做个说明。因为, 除了凶手等少数人,大家不愿意看到好人被冤枉 , 也不愿看到凶手逍遥法外 。 先不具体针对这个朱令的同学,而是考虑这个普遍的问题:一个投毒者有竭力抢救受害者的动机吗?答案是肯定的。至少可以有以下三种可能 1) 嫌疑人看到受害者的惨状之后,良心发现或者是为了减轻自己的负罪感,也许投毒者并不想杀害受害者。(注) 2)减少对自身的怀疑---投毒是隐秘进行的,受害者本人都不会察觉;通过积极参与抢救,投毒人可以减少自己的嫌疑,如果通过参与抢救,获得受害者亲友的信任与感激就更安全了。 3) 将可能的刑事罪责限于投毒,而不是杀人: 如果受害人死亡,那么这起案子就成为一起杀人案,其追诉期可能是无限期的(法律规定为20年,但高院可以延长)。凶手这一辈子都将生活在恐惧之中,难保哪天不被发现(很多案子都是多年后冒出了目击证人),最后被以杀人罪被打入死牢。 如果受害者虽然基本失去大脑与肌体功能,但并未立刻死亡,这就不能成为一起杀人案,顶多是杀人未遂,其追诉期可能较短。即使嫌犯最终被定罪,可能不一定处以死刑。 以后来的另一起铊毒案为例,如果投毒人不及时报告,最终受害人死亡,那么投毒者面临的就可能是极刑了。 朱令案中的凶手(或者凶手们)很可能是名校学生或职员,智力相当高,以上(2)(3)点自然在其计算之中。 所以,投毒者完全可能有抢救受害者的动机。 回到朱令案,有一个重大的谜团与事实空白。朱令第一次毒发后,并未进入昏迷状态、也没有失忆,第二次毒发后,也不是立即进入昏迷。按理说,医院也好,家人也好,都应该详细询问了朱令在毒发前的行踪、饮食之类。但奇怪的是,目前似乎没有任何相关的记录或者陈述。倒是朱令的北大同学自己说朱令在毒发前几天去了北大找同学玩然后一起在北大上了外语口语课。投毒者应该是有强烈作案冲动的,这里面如果有隐情,或许正是案件的突破口。 注:网上还有一种说法,说投毒者可能是先下毒然后表演英雄救美。这也能算是一种可能,但太不合常理,可能性较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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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享 人民日报谈朱令案:公开才能挽回迟到正义
热度 2 稻草 2013-5-9 09:01
原标题:朱令案,公开是一剂解毒良药 唯有以公开保证公正,以透明确保清明,法律的权威才能树立,政府的公信才能增强 一个多月来始终身处舆论焦点的朱令中毒案,5月8日有了权威部门声音。北京警方法人微博“平安北京”发布消息称,对该案件“仍未获取认定犯罪嫌疑人的直接证据。碍于证据灭失等客观因素,此案最终无法侦破”。连日来始终关注此案的公众,终于看到了权威部门的公开回应。 尽管如网友所言,在“民间断案”经年累月地发酵升级之后,这份迟到的回应,确实有些姗姗。但北京警方敢于直面这一积年已久的刑事案,并做出自己的说明,这对19年悬而未决的朱令案而言,无疑是一个可取的态度、一个可以期待的开端。 不透明是“阴谋论”的温床,在人人都是自媒体的时代,信息沟通的不畅更容易引发人们的集体负面揣测。具体到朱令案,因为缺乏权威信息,围绕着扑朔迷离的案情,真假难辨的种种内幕,各种罪行的严厉质控,“舆论审判”的偏激情绪,“权大于法”的揣测推断,让社会付出了高昂成本,也透支了人们对司法的信心。 公安机关不是万能的。接报案时,案发已时过数月,关键证据已经灭失,从法律的视角审视朱令案,我们可以期待的司法跟进其实非常有限。对此,办案机构的思想负担可以理解,担心回应舆情会招致过高社会期待的焦虑,也有现实根由。但唯其复杂繁难,才更需以翔实的信息披露和负责任的回应廓清疑云,定分止争。 受制于侦办条件、认识手段和能力水平等因素,少数案件破不了、抓不到、诉不了、判不了的情形客观存在,苛求“命案必破”会给司法公正埋下隐患,热衷“舆论审判”更会给社会公义种下祸根。但及时通报相关侦查结果,让受害方获知完整案件信息,无疑也是法治精神的重要体现。朱令案之所以引发各种猜想,正在于有关方面一度对案情讳莫如深、对过程语焉不详、与其家人沟通有限。 “消除疑虑最好的办法就是公开”,近日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沈德咏在一篇文章中这样强调。确实,公开是维护公平的有力利器,也是取信于民的重要途径。试想,如果朱令案的相关信息依然尘封在司法档案里,不仅对受害人未有一个确切答复,被怀疑的孙维也始终承受“有罪推断”的重压,这样的处置如何能保障两者的权利?如果对朱令家属的信息公开申请,反应迟缓乃至持久沉默,不去解释真凶缘何难以伏法,案件为何无法侦破,这样的处理又怎能避免公众的臆断?信息封闭之下,猜度四起是必然的。 面对日益高涨的权利意识,今天的中国社会,无疑身处公共治理最为繁复的时期,中国政府也因此被称作世界上责任最重的政府。在处理矛盾、协调利益时,政府部门固然无法做全知全能、有求必应的“包青天”,但及时准确地公开信息,充分保障公民的知情权和监督权,从打造阳光政府出发建设服务政府、法治政府,却是树立公信、加强善治的不二路径。 到今年5月1日,《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已正式实施5年。应该说,正是因为信息公开渠道越来越畅通,政府部门的公信力在监督中得以逐渐巩固;正是由于权力运行不断走向透明,人们对实现公平正义有了比以往更足的信心。法律界有句名言,正义要以看得见的形式实现,唯有让公众“看得见”,以公开保证公正,以透明确保清明,以一丝不苟的程序正义,践行秉公执法的法治精神,法律的权威才能树立,政府的公信才能增强,才能“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公平正义”。 对朱令案,公开是一剂化淤解毒的良药。唯有公开才能挽回迟到的正义,唯有公开才能不负公众的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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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享 车祸受伤仍坚持演出的硅谷明星
热度 7 岳东晓 2013-5-9 06:14
星期天硅谷的华人在湖南联谊会等组织主持下,搞了一个欢迎新任旧金山总领事的晚会,其中有个三人男高音合唱,非常精彩。视频如下, http://www.zhenzhubay.com/fup/up/2/19d3279.mp4 其中最左边一人艺名“ 阳光猫哥”(实名赵夏阳)。 今天收到EMAIL,才知道这位猫哥住院了。原来,在他带着42瓶美酒,兴冲冲地前往欢迎晚会的路上发生了车祸,现场一片狼藉。据目击者说,当时他脸上还有血迹,不过似乎没有重伤。几位和谐歌舞团的女士闻讯后,连忙赶往事故现场,见猫哥似无大碍,竟然向警察提出废车内的酒很重要,要取出来。警察们惊愕之余觉得不可理喻,但仍然让他们把酒拿走了。除六瓶酒在车祸中损毁之外,其余被全部拿到晚会上。 而 阳光猫哥则擦掉脸上的血迹,完美地完成了演出。见上面视频。 我这才知道晚上喝的酒如此来之不易,这一曲高歌也是如此宝贵。 根据最新的信息,那辆 开了32万英里的汽车已完全报废,被拖入废车场。而经 检查, “ 阳光猫哥”肋骨受伤,正在医院静养。 祝他早日康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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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享 大病?小病?
热度 16 fuji 2013-5-9 06:05
昨天下午3点,我在上网,突然极度眩晕,马上躺着闭上眼睛,还在感觉天旋地转的,直到6点我忍耐着吃了牛奶泡麦片,心想也许会要呕吐,情况会减轻的,没有。继续躺着,睡吧。。。 7点儿子电话视频,我说我病了,坐在地上还是聊了一阵,分散精力,感觉好点,儿子嘱咐我不行要去看医生,是耳朵的问题吧?有时引起头昏的。一定不能自已开车哟! 继续闭眼睡觉,过点时间,好像能看手机 了,眩晕减缓。QQ冰冰,说了一通病况,妹妹说是颈椎问题,多活动! 和弟弟也QQ问话,量血压,这个年龄眩晕,怕是血压高。一时半会的还没办法量。 三种说法,都有道理,他们是我的好医生,经验,有时还很管用。 早晨起来,一切依旧。和往常一样散步,欣赏好天气,好景色,早餐。。。 心情立马好了起来,昨天的一晃,就像梦幻。 然后开车去安全检查, (每年一次)顺道量量血压 ,(120-74,心跳87)似乎是比往常高点。儿子电话来了,妈妈好点没有?哈哈,我没事!说了大家的分析,下次注意点。还去了附近的Desigh店,窗帘的拉线固定的滑轮,$15买了3个。一小时搞定安检,血压,滑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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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享 推崇孔老二的糟粕是活得不耐烦了
热度 6 岳东晓 2013-5-8 12:01
推崇孔老二的糟粕是活得不耐烦了 (2011-01-23 00:59:02) 汉人推崇孔老二,结果先后被蒙古人、满人奴役了几百年,在自己的国土上作了几百年下等公民。接着被西方先进文明打得象孙子似的。人们意识到,孔老二的那点虚伪的糟粕早就一文不值了。中国人为了脱离那个困境,做出了各种尝试,流了很多血。最后,中国选择了科学、民主、法制的道路。 人民民主正是中国高速发展的基石。读读毛泽东在60年前的论述吧。 =============================== 以上是两年多前,有人把孔老二的雕像摆到天安门广场时,我写的评论。之后,我又写下《 孔老二的处世哲学是国民党军事溃败的原因之一 》,我在文中论述到,春秋时期的孔老二思想实则封建糟粕,而且是虚伪、伪善的糟粕。 以职责与荣誉为本的大禹精神才是中华民族的灵魂 。 全文如下: 孔老二的处世哲学是国民党军事溃败的原因之一 (2011-01-17 04:18:20) 孔子喜欢吃肉。这从他“在齐闻韶,三月不知肉味”可以看出,把听美妙的音乐与吃肉相比,可见吃肉是他的一件大的享受。当初孔子在其故乡鲁国做到大司寇的高 位,相当于公安部部长。但由于一件分肉的风波,他愤然离开鲁国。一次,鲁国举行祭天大礼,祭祀完毕,按规矩应该把祭肉分给各官。主管负责人却把这事忘了, 而下面的人又不敢去催。孔子等到第二天下午,还没有拿到分赏祭肉。就这件分肉的小事居然成了孔子人生中的一件决定性的大事。 首先这里并不存在有人贪污肉、拒绝分肉的问题,只是主管人疏于职守,没有及时分肉。孔子认为祭肉放久了就不新鲜了:“祭肉不出三日。出三日,不食之矣。”就这么件事情,孔子决定不辞而别,离开自己的职位,远走他乡了。 也许这是一个面子问题,也许是孔子想吃新鲜肉没吃到,很失望。总之,孔子在这件事里是一个有切身利益的当事人,他的看法应该被假定是带有偏见的。 按孔子的 解释,他认为没有及时分肉是不守礼仪,所以他呆不下去了。但孔子丝毫不提没有分到肉与自己的关系,却把这么一件小事作为他人的操守问题上纲上线,好像这件 事不涉及自己的私利、完全是公德。 那他自己不辞而别又是什么呢?不提道德,在事实上那至少是渎职。 当初鲁国既然将给他这个官位,实际上相当于一个合同,做好他的工作是他的承诺与职责。 要求他人严格,对自己却很宽容,不能正视自己的缺陷,这是人类的通病。更为有害的是,把小心眼的反应贴上金色的道德标签,作为攻击他人的武器。这种不就事论事,而是玩迂腐甚至虚伪的道德游戏的做法,在自己脸上贴金,在先进文明面前是根本没有抵抗力的。 孔子思想里,说来说去,是讲个人处世哲学,怎么做他所谓的“君子”(“群而不党”、“和而不同”等等)。孔子思想只有一种以个人为中心的道德。而 孔子缺乏的是一种职责观念、整体观念、荣誉观念。 西方文明自古以来推崇两种精神,那就是职责与荣誉(duty and honor)。无论是荷马的《伊利亚德》还是维吉尔的《阿尼尔德》都是讲的这两种精神:duty and honor。 在中国,这就是远古的大禹精神--把家族荣誉与国家职责联系在一起的精神。 职责与荣誉在汉代中国人那里也表现的淋漓尽致。张骞、苏武出使西 域,历经磨难,不辱使命,就是绝对忠于职守。班超“当封侯万里之外”则是对荣誉的追求。诸葛亮为统一中国七出祁山,为了职责与荣誉,鞠躬尽瘁、死而后已, 永为后世传颂。 正如很多有识之士指出的, 历史上试图用儒学治国的朝代,都难逃灭亡的命运。汉朝被儒士王莽所篡。宋朝被蒙古人灭了。明朝被满人灭了。宋、明两朝亡国,汉人 沦为社会下层。汉人搞儒学,学成了游牧民族的奴才。蒋介石推崇儒学,搞什么新生活运动,什么四维、八德等等。其下场呢? 孔子的处世哲学缺乏职责与荣誉观 念。国军将领按儒家哲学各自打自己的小算盘,800万国军被解放军在极短的时间横扫殆尽,残部溃退台湾。连国军最忠实的将领黄维在若干年后接受采访时都 说,蒋的那一套完全过时了,能不败吗?换言之,儒家处世哲学是国民党军事迅速崩溃的原因之一。 而以职责与荣誉为本的大禹精神才是中华民族的灵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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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享 从三个案例看大陆的公务员任免情况及媒体舆论导向。您将如何乘势而行? ...
热度 1 黄种人 2013-5-8 09:16
案例一 湖南27岁副县长被提名免职,成了反面典型, 网络围观监督的力量:湖南官二代火速升官 又火速被免职 综合新华社、中新社报导,今年3月,年仅27岁的湖南省湘潭市湘潭县副县长 徐韬 被「火速提拔」在网路上曝光 http://video.sina.com.cn/p/news/c/v/2013-05-07/204062396935.html?opsubject_id=top1 案例二 邓小平唯一的孙子当副县长 能力突出低调好学,根正苗红的未来栋梁  5月2日,从广西壮族自治区百色市平果县获悉,邓小平唯一的孙子,邓小平最小的儿子邓质方的独生子28岁的 邓卓棣 最近被任命为该县副县长。   据悉,在广西平果县人民政府最近一次的领导分工中,邓卓棣负责发展改革、物价、政府法制、农业农村、扶贫和重大项目等方面工作。据当地干部群众介绍,邓卓棣给人们留下的印象是知识渊博、能力突出,但为人低调、谦虚谨慎、勤奋好学,从不接受记者采访。 http://learning.sohu.com/20130507/n375109223.shtml 案例三 李海峰 辽宁某大学副校长 厅局级 , 大力推行公开选拔领导和年轻干部工作的成果。 26岁清华大学博士毕业,27岁教授级高工,31岁大学副校长厅局级 李海峰 是毕业后被沈阳市按高级人才引进的,出任沈阳航空航天大学副校长则是该校大力推行公开选拔领导和年轻干部工作的成果。 从沈阳航空航天大学的网站上看到,除了发布李海峰被任命为该校副校长的消息以外,校方还将他的履历附于其后。从校方公布的关于李海峰的资料中,了解到,李海峰2006年毕业于 清华大学 材料科学与工程专业,山东淄博人, 1979年 7月出生,所以如此算来,当他被任命为副校长的时候,只有31岁,而距离其2006年毕业后参加工作,只有4年的“工龄” 他在2006年毕业时已经是清华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专业博士,并在随后成为教授级高工。网友们质疑,一般而言,教授级高工至少必须有特别重大科技贡献,比教授职称还难评,所以当时只有27岁的他,为何那么快就已经成为教授级高工了?此外,快速的升迁和从未参与过教学工作的他任校长,也让不少网友质疑。 http://www.baike.com/wiki/%E6%9D%8E%E6%B5%B7%E5%B3%B0%5B%E8%BE%BD%E5%AE%81%E6%B2%88%E9%98%B3%E8%88%AA%E7%A9%BA%E8%88%AA%E5%A4%A9%E5%A4%A7%E5%AD%A6%E5%89%AF%E6%A0%A1%E9%95%BF%5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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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享 胡耀邦老部下亮剑了,叫嚣用联邦制肢解中国
热度 4 稻草 2013-5-8 09:15
胡耀邦老部下亮剑了,叫嚣用联邦制肢解中国 近日来掀起了一股纪念胡耀邦的狂潮,胡德平胡满妹等胡家后人以及胡耀邦的老部下纷纷出招。他们到底想干什么?胡耀邦老部下、原中共中央党校理论研究室副主任、《炎黄春秋》编委会骨干成员杜光的新作《联邦制是一个可供选择的国家形式》一文道破了天机——用联邦制肢解中国。 杜光说:“我国是一个多民族的国家,经过长时期的融合,有些民族已经与汉族融为一体,如满族、苗族、壮族、回族,他们的语言、文字、宗教信仰等文化特征已逐渐消失,成为进入研究领域的文化遗存;还有一些民族,如维吾尔族、藏族、蒙古族,则还保存着本民族的文化特征,包括语言、文字、生活习惯、宗教信仰等等。对于后一类民族,根据六十年多来的历史经验和教训,今后应该实行高度的民族自治,还是实行联邦制,都是可以讨论、可以研究的。几十年来,中央政府往往不顾这些民族的特点,把在汉族地区推行的政策,照搬到这些民族地区;在执行政策的过程中,又不尊重他们的生活习惯、宗教信仰和语言文字, 结果严重地伤害了他们的民族感情。这几年新疆、西藏两地的骚乱频发,虽然背景复杂,但不能不承认政策失误也是一个重要的原因。尽管中央政府为这些地区的建设,投入了大量的财力和人力,但仍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根本解决之道,在于实现真正的民族自治,或建立联邦式的自治区,真正由各民族自己作主,不要把违背他们文化传统的意识形态强加于他们。只有这样,才能消弭某种程度的敌意,实现真正的民族团结。 至于香港、澳门和台湾,由于特殊的历史条件,将来以什么形式参与国家生活,也是需要从多方面加以考虑的问题。面对未来的选择,也不能把联邦制排除在选项之外。 我不敢说吴邦国委员长的“不搞联邦制”,是由于对有关的世界史和中共党史的无知,只能猜想他也许真是把主张联邦制看成是“分裂国家”、“颠覆政府”的阴谋诡计。其实,成为联邦并不意味着各自独立,更不意味着削弱中央政府的权威,就像美国、瑞士、德国等联邦制国家的各州并没有独立,也没有影响、削弱中央政府的权威一样。” 其实,杜光观点根本不值一驳。美国、瑞士、德国等联邦制国家的各州并没有独立是因为这些国家是基于地域而非民族组成的联邦。基于民族组成的联邦无一例外的导致分裂势力发展。远的如苏联南斯拉夫,近的如苏丹,甚至加拿大的魁北克也常常不稳。杜光叫嚣用联邦制解决民族问题和香港、澳门和台湾问题实质是发展分裂势力以肢解中国。——试想,如果香港、澳门、台湾、新疆、西藏都和北京政府成了“平等的政治实体”,不再是中央和地方的关系,中国能不四分五裂吗? 杜光的公开亮剑不是偶然的。右派总是把个人利益放在民族利益之上,当年叶利钦为了当总统不惜肢解苏联就是一例。尽管当前国内社会矛盾不少,但是大多数人还是不希望发生动乱。如果企图制造暴乱,必须从边疆民族地区开始。不知大家是否记得20年前罗马尼亚的“蒂米什瓦拉”事件。1989年12月15日,罗马尼亚匈牙利族聚居的边境城市蒂米什瓦拉发生了动乱。在总统齐奥塞斯库出访伊朗期间,西方将一家医院太平间的正常死亡的尸体集中起来,拍摄一些照片,宣称“保安部队在蒂米什瓦拉实施大屠杀”,“几千人丧生,上万人被捕或失踪”,极大损害了齐奥塞斯库的声望。勾结西方的罗马尼亚极右派头子伊利埃斯库趁机发动反革命政变清除党内的健康力量,不仅杀害了齐奥塞斯库夫妇,而且将齐奥塞斯库几乎所有的直系亲属或杀或关,甚至齐奥塞斯库百岁高龄的母亲都被害死,堪称“杀左族毛”的典范。今年利比亚战争也是从长期和中央有矛盾的班加西开始的。胡耀邦老部下杜光此时叫嚣用联邦制肢解中国更大的目的是制造“中国的班加西”,为给新版八国联军带路创造条件。 众所周知,杜光的老领导胡耀邦在少数民族上扶植旧贵族,打压共产党的积极分子。在西藏,胡耀邦万里1980年12月到西藏后,把仍在服刑的376名“西藏叛乱”分子全部释放,戴帽监督改造的600人一律摘帽,清退过去被查抄的财产。1959年的叛军司令拉鲁坐牢6年,以后回乡务农。胡耀邦请其出山,当上自治区政协副主席,其妻任政协常委,儿子任自治区宗教局副局长。与此同时,翻身农奴重新回到地狱,沦为弱势群体,工作、收入无保障,非常困难。不仅如此,胡耀邦还提出“要把80%的汉人从西藏撤出来”,“在新疆问题上,党中央只要三个权:国防权、外交权、内政否决权。即除了国防、外交归中央管外,新疆自治区范围里的内政都由你们决定。”“两少一宽”等等政策,使稳定多年的西藏、新疆开始动荡,为近几年的“3�6�114” ,“7�6�15”埋下了隐患,时人称为“胡耀邦,胡乱邦,乱了西藏乱新疆”。如今,杜光叫嚣用联邦制肢解中国,可谓青出于蓝胜于蓝。 杜光是原中共中央党校理论研究室副主任,胡耀邦的另一亲信、原中共中央党校另一理论研究室副主任阮铭于1988年赴美不归,2002年取得“中华民国”国籍,2004年获聘“总统府国策顾问”,成为激进的台独分子。他混入共产党、国民党、民进党之后都有过火表演,因而被公认为“戏路广,适演角色多”,“红”角演得发紫,“蓝”角演得发青,“绿”角演得发黑,可惜由于演得过火终究免不了亡命异乡。相比之下,杜光在胡耀邦倒台后仍很活跃,1988年参与筹建中国政治体制改革研究会,任干事长兼《中国政治体制改革》双月刊主编,现在是《炎黄春秋》编委会骨干成员。可见杜光比阮铭更会做人些。不过,杜光和阮铭这昔年胡耀邦手下的哼哈二将如今在海峡两岸遥相呼应,共同鼓吹用联邦制肢解中国,看来昔年的同志情谊仍在。 杜光和阮铭的表演让人们看清了胡家后人以及胡耀邦的老部下吹捧胡耀邦实质是继承“胡耀邦,胡乱邦,乱了西藏乱新疆”的遗志,用联邦制肢解中国并为给新版八国联军带路创造条件,梦想成为中国的叶利钦。从这个角度说,他们也算干了件好事。(作者:stabb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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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享 胡耀邦不懂民族问题致西藏新疆分裂险象
热度 3 稻草 2013-5-8 09:04
国家领导人若不懂民族问题,就会置国家于四分五裂的险境。胡耀邦,邓小平就是这样一个最典型的范例。 1980年5月29日,邓小平是权力一把手,时任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委员会总书记的胡耀邦在西藏自治区干部大会上发表讲话,他用六个字概括其讲话精神:“免税、放开、走人”。 所谓“走人”, 就是把在西藏的汉族干部大量撤回内地,使藏族干部的比例达到绝对多数。他说:“在两三年之内,我的意见最好是两年,把国家的脱产干部,我不是讲的不脱产的,不脱产的那要全部是藏族,国家的脱产干部,包括教员啦,藏族干部要占到三分之二以上。” 胡耀邦天真地认为民族关系已经发展到了终点,他说:“我们跑到这个地方,三十年啦,完成了历史任务嘛!” 在他看来,汉族在少数民族地区的人口似乎是越少越好。他说:“西藏人口共有一百八十三万,但连部队有三十万汉族同志,这怎么行呢!” 他还算了一笔“经济账”,大谈在西藏减少汉族人口的好处。他说,对在西藏的汉族干部“要有计划地、相当大批地回到内地去妥善安排工作。目的呢,你们没有算这个账,减少五万人一年就减少两千万斤粮食,不知你们算没算这个账?我们现在从内地把猪肉、鸡蛋、大米、白面,还有日用品,运上来,要花多大力呀!这么一来,我看三方面会满意,中央满意,汉族干部满意,藏族干部同人民满意,三方面满意,我们为什么不干这个事情呢!” 关于胡耀邦这次讲话所造成的影响,在《邓力群自述》中有记载:“当时在全国影响最大的是80%的汉族干部要从西藏撤出。这个消息一传到新疆、内蒙……跟着就发生了类似问题。……那时(新疆)的书记是汪锋。 1980年时,搞防苏备战,汪对战争形势估计得很严重,惊慌失措。在伊犁边界,要很多汉族干部往东撤,县级以上干部都要回内地。有些汉族干部乐得回去,而少数民族干部中有民族主义思想的则乘机鼓噪要挤走汉族干部,成为一种风潮,而江锋同志又只是依靠少数几个人,既得罪了汉族干部,又得罪了少数民族干部,在新疆闹得不可开交。到了1980年,新疆的区党委扩大会议都开不下去了。” 邓力群在自述中说:“这件事情后遗症太大了,很长时间都没有安定。后来新疆又出了一件事:我们要提铁木耳,新疆要提司马义;中心采取了一个措施,即把司马义调到民委当主任,当时乌鲁木齐有一、两千人(民族人员)上街拥护司马义。在这种情况下,王震出了个主意:汪锋不能再呆下去了,要调出,把王恩茂调回去,又调谷景生去当区党委第二书记。从此之后,新疆的局势才逐步稳定下来。” 胡耀邦在西藏及后来关于处理民族关系问题的讲话,充分显露出他对民族问题的无知到了不可思议的程度。 在民族自治区减少汉族人口是解决民族问题的根本途径吗?减少汉族人口就能够从根本上避免分裂吗? 事实上,在民族自治区长期使汉族人口占绝对少数比例,最终会导致国家陷入四分五裂的危险境地。 只有民族融合才是解决民族问题的根本途径,只有民族融合才是维护国家统一、防止分裂的根本保障。而不同民族间只有充分地实现感情交流与利益交换,才能促进民族融合。而不同民族间充分实现感情交流和利益交换,最基本的条件就是不同民族保持密切的接触。有了密切的接触,才能够有条件充分地实现感情交流和利益交换。 在民族自治区内减少汉族人口比例,就会使不同民族间难以充分实现感情交流和利益交换,这就必然会使不同民族间由于缺少感情交流而不断加深民族隔阂,由于缺少利益交换而不断弱化相互依存的民族关系,最终会导致民族关系不断疏远,以致离心离德、渐行渐远。 我非常敬重胡耀邦同志的人品,但我不能不指出他在民族问题上的无知。因为,这关系到国家利益。胡耀邦同志之所以在处理民族关系问题上犯了这样的错误,根本原因还是太善良,他把民族利益问题简单化,以为“只要我对你好,你就会对我好”、“只要我满足你自治的愿望,你就不会闹独立”。如果问题有这么简单,世界上就不会有那么多的战争了。 1987年1月16日,胡耀邦同志辞去中共中央总书记职务。无论他是什么缘故辞职,我认为,一个不懂民族问题的国家领导人失去权位,无疑是国家和民族的幸事。如果胡耀邦有机会充分实施他的让汉族人从民族自治区“走人”的政策,国家命运不堪设想。我衷心希望中国的执政者能够永远汲取胡耀邦在处理民族关系问题上的教训,再也不要犯他的错误。他用他的失败告诉我们:各民族减少相互接触是非常危险的事。 1989年4月15日,胡耀邦去世。如果他在生前读了我的《利益论》,我相信他绝不会有在西藏的讲话。 每个人、每个民族都想占有最大利益,这种愿望是不可能绝对根除的。任何人或任何民族,有多大的占有力就必然会占有多大的利益。只要有占有最大利益的机会,任何人、任何民族都不会放弃,占有最大利益永远是第一选择。要想使一个人或一个民族放弃占有某种利益,只有让这个人、这个民族不认为这种利益是最大利益才能达到目的。要想使某个人或某个民族不产生分裂国家的愿望,唯一的办法就是让他切实感受到国家统一带来的利益大于国家分裂。不同民族间长期地密切接触,一旦建立了相互依存、生死与共的利益关系,维护国家统一就会成为各民族实现最大利益的共同选择。 而怎样才能让一个民族认识到国家统一带来的利益大于国家分裂呢?首先各民族要保持密切接触。没有密切接触就不会有充分了解,没有充分了解就不会有民族团结;没有密切接触就不会有利益交换,没有利益交换就不会有相互依存。不同民族间脱离了接触,民族团结、国家统一就丧失了感情和利益基础,而分裂意识则必然会成为主流意识。 为什么很多异地恋最后的结果是分手,为什么很多人与其貌不扬的保姆发生了婚外情,为什么说远亲不如近邻,这些最普通的现象告诉我们一个真理:密切接触对增进感情具有决定性作用。接触与不接触,效果是完全不同的。 民族融合的本质特征是民族利益的融合。没有民族接触,就不可能有民族利益融合。没有民族利益融合,也就不可能有民族融合。 那种认为在民族自治区的汉族人口越少越有利于维护民族团结和国家统一的观点,完全是一厢情愿的幻想,从根本上违背利益规律,非常无知、非常危险。在民族自治区,至少要使汉族人口与少数民族人口比例达到1:1,不同民族间只有“一对一”才能有一个保持密切接触的基础。没有科学的人口比例,一切爱国教育和反分裂措施都无济于事。(作者:王大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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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度 22 燕山红场 2013-5-8 05:21
http://www.tudou.com/v/w3y5jL-pr2k/resourceId=117845652_04_02_99tid=0/v.swf 我们的田野 美丽的田野 碧绿的河水 流过无边的稻田 无边的稻田 好像起伏的海面 平静的湖中 开满了荷花 金色的鲤鱼 长得多么的肥大 湖边的芦苇中 藏着成群的野鸭 风吹着森林 雷一样的轰响 伐木的工人 请出一棵棵大树 去建造楼房 去建造矿山和工厂 森林的背后,有浅蓝色的群山, 在那些山里有野鹿和山羊 人们在勘测那里埋藏着多少宝藏。 高高的天空 雄鹰在飞翔 好像在守卫 辽阔美丽的土地 一会儿在草原 一会儿又向森林飞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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