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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度 8 桥山苗裔 2015-1-24 18:36
从俺住的学生宿舍到大学图书馆,先过一个十字路口。这个十字路口交通较繁忙,因为主道是延伸到高速路的一个出入口。十字路口安装有行人可控的红绿灯,就是说,如果没有行人要过马路的话,那么,主道就会一直是通行的绿灯,当有人要过马路,就会一巴掌拍到红绿灯的柱子上的那个按钮,在嘀嗒嘀嗒几十秒后,ok, 一个行人行走的小绿人就冒了出来,行人可放心通行咯。 过了十字路口后就是大学区,学校区域内是限制车速的,特别是去学校图书馆的方向上有一条小街,在小街口处有个牌子,牌子上标明:私人街道。 俺一般就从这条小街去俺们学院。 说说一条被踩出来的小路的故事吧。 俺们学院和学校图书馆是邻居,尽管每个系或学院都有自己的图书馆,不过,还是有不少人去学校图书馆。 学校图书馆的高楼是方圆两三公里内最高的建筑。 学校图书馆前有片草地,草地近似一个长方形,让大家行走的路是长方形的边,不过,有一段时间有不少人不愿意走那个直角边,直接横穿了草地,踩出了一条对角线。走对角线比走直角边最多能省不到10米的距离,可,还是有人不愿意多走10米。于是,土黄色的对角线出现在了绿色的草地上。 绿绿的草坪中被踩出了一道土黄色的小路,难看,当然是很难看,所以,有时候会有带子把土黄色小道的两个出入口围起来,可,依旧还是会有人去踩那条路,然后,一个假期过去后,那条土黄色的小路不见了,取代的是一条青色石头铺就的小路。 绿色的草坪中铺着一条青色小石路,既满足了学生们抄近路,也美化了环境。 当俺看到这条青色小石路后,俺很是感慨了下,细节,往往是这些细节处所表现出来的含义让人感慨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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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享 重庆轿车高速路行驶撞上野猪 车头完全撞毁
ojx111 2012-12-16 01:14
消息来源:重庆时报      陈先生驾车行驶至兰海高速,突然蹿出只野猪,轿车制动不及撞了上去,严重受损   记者 邓姣 通讯员 刘宇琦 图   蜿蜒在大山之中的高速路,在建成之初,常听说有野兔什么的被撞死,听者不少都“打趣”,啥时候我也能捡个美味。如果高速路上来的是只野猪呢?   12日傍晚6点15分,入冬的重庆,天已微黑。兰海高速进城方向,龙岗河大桥附近路段,一声刺耳的刹车,紧接着是ABS的抱死声,猪儿“哼哼”声……愣了大约半分钟后,陈先生才打开车门出来查看。   他的马自达轿车已经撞得面目全非,车前部完全撞毁,连钢制的保险杠都被撞成了“凹”字形。   距离车前四五米远,“肇事者”就躺在那里,“居然是一只野猪!”这只野猪1米多长,长长的獠牙从嘴角冒出来,黑色的硬鬃毛覆盖在健硕的身躯上。   “我本来就在行车道上,突然看到它从路边的草丛中蹿出来,搞都搞不赢。”陈先生说,他是铜梁人,正驾车从贵州返回重庆。野猪速度很快,直冲到了路中央。由于事发突然,制动距离过短,轿车还是直接撞了上去。   接到报警后,市高速公路执法六大队的执法人员迅速赶到现场。对于野猪的由来,执法人员说,这个路段附近山高林密,野猪可能是从山上下到山下的田地觅食,中途不知为何进入了高速公路。   执法人员判定陈先生“全责”,并对野猪进行了掩埋。   律师说可向管理公司索赔   陈先生觉得自己挺“冤”。保险经纪人叶剑说,像陈先生的情况,虽然是被野生动物撞击造成车损,但如果保了车损险,可以找保险公司索赔,以减少损失。   静昇律师事务所的吴天福律师说,因为野生动物是没有责任的,因此责任除了陈先生担当,他还可以向高速公路养护管理者进行索赔。因为高速公路是封闭式管理,高速公路养护管理者就应保证高速公路不会出现外来物对车方的威胁,否则将承担管理过失责任。当然,这个管理过失责任并非是承担全部责任,具体责任的大小,要看路段有多少缺口,如果一定里程的路段缺口多,那么说明管理者没有及时维护,所担的责任也就更多。   吴律师还说,野猪是野生动物,属于自然损坏,因此任何人都有权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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